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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佛山拟出台新规!

禅城发布 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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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旧楼加装电梯

佛山拟出台新规!


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或
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免予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业主同意的条件也有调整!

一起来看↓↓










日前,佛山市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佛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以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审批管理制度建设。





与此前执行《佛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对比,意见稿中主要对旧楼加装电梯的申请条件、申请程序等方面均做出了调整。


其中,变化最大的莫过于申请条件的变更。


01须3/4业主同意

根据此前政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只需经过专有部分占本栋建筑2/3以上的业主且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可申请。


而在最新的意见稿中,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不仅应当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02申请程序有调整

同时,意见稿中还对申请程序做出了部分调整。


意见稿提出,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 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免予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而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含500平方米)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按规定依法向区住建部门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03新增三类不予审批情况

此外,意见稿中还新增了三类不予审批的情况,分别包括有:


01

加建电梯设计方案占用现状或规划市政道路、绿地、河涌、历史文化街区的;


02

已列入拆迁征收决定公告范围的;


03

加建电梯设计方案对城市重要景观节点、重要的道路造成破坏的。


现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公开征询公众意见。


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9月4日


反馈形式:

1. 通过联系电话或网上公众意见留言栏留言,联系人及电话:何小姐 0757-83990503,83282496;

2. 发电子邮件至邮箱

gcjsglk@fszrzy.foshan.gov.cn;

3. 发传真至0757-82285525;

4. 寄信件至“佛山市禅城区玫瑰东路2号,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邮编:528000。

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今天(9月1日)起施行

作为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门性法律

为保障残疾人、老年人

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

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其中明确提到

国家支持城镇老旧小区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

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

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便利

一图带你读懂

↓↓↓





来源:扬子晚报、南方+南方号“佛山市场监管”
责编:车军霞
审校:车军霞、陈晓曦、李颖、李洁莹编辑:佛山新闻网 温秀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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