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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一起商标侵权案件的背后

2015-05-31 瓷讯


不久前,一起陶瓷煲商标侵权案件达成和解。江西康顺耐热瓷有限公司向德化县锦龙陶瓷有限公司承诺,不再生产外包装含有“金刚煲”文字的产品,并撤出所有已进入市场的该类产品。

2013年,德化县锦龙陶瓷有限公司接到合作商的投诉,称在福州、晋江、厦门等地的超市货架上,发现了一些带有“金刚煲”字样的耐热陶瓷煲,明显是冒用了该公司的专利产品,已对消费者造成误导,致使他们的市场份额和利润遭受侵蚀。于是,德化县锦龙陶瓷有限公司立刻启动法律维权途径,组织律师进行调查取证,最终查明系江西康顺耐热瓷有限公司所为。2014年底,德化县锦龙陶瓷有限公司将其告上法庭。

在整个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德化县锦龙陶瓷有限公司花费了10多万元,还耗费了不少人力、物力。该公司总经理林小青表示,虽然付出了不小的代价,但很值得,这样做不仅将质量低劣的仿冒产品踢出了市场,惩治了违法的侵权行为,还维护了企业的产品信誉和自身品牌,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009年,德化县锦龙陶瓷有限公司成功研发了一款超耐热陶瓷煲,名为“金刚煲”,并进行了商标注册。2014年,“金刚煲”商标获得国家商标局核准,在日用瓷器、家庭用陶瓷制品等商品上享有专用权。德化县锦龙陶瓷有限公司一直都聘有专门的法律顾问,用以维护自主知识产权,至今为此累计投入近百万元。


从这起案件可以得出一个道理,商标是品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一种知识产权。企业在创建商标的同时,要不断完善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体系,其背后折射出一个企业和地区对于品牌的重视程度,以及对知识产权具备核心竞争作用的认知情况。


德化是中国三大瓷都之一,现有2000多家陶瓷企业。随着产业规模的成长壮大,近年来,有关德化陶瓷知识产权的侵权案件频频发生。2013年初,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巡回法庭在德化销毁了一批侵权陶瓷产品,共有1000多件,价值10多万元。上月底,德化又销毁了2万多件侵权陶瓷产品。


据了解,德化县从2007年开始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并初步形成了以行政保护、司法保护、企业自我保护为主,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监督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商标专用权保护体系。今年4月23日,德化县政府与德化县法院联合成立陶瓷知识产权保护教育基地。该基地包含专利、商标、版权等多个主题展区,集中展示涉及德化陶瓷产业已判决生效或和解的真实案例,并聘请了5名工艺美术类副教授,担任首批知识产权审判专家辅助人,目的在于实现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双轨运行”,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切实维护创新成果,打造德化陶瓷知识产权保护的新高地。


目前,德化拥有5枚中国驰名商标、3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其中,“德化陶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评选为地理标志产品行业2013年度中国最具成长力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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