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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防控牺牲,不止是工伤,还可评定为烈士

上游新闻 2020-08-20

疫情防控形势不断变化,新冠肺炎累计确诊病例还在不断增加,医务人员被感染的病例数也在上升。上周五(14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的数据显示,截至2月11日24时,全国共报告医务人员确诊病例1716例,占全国确诊病例的3.8%;6名医务人员不幸死亡,占全国死亡病例的0.4%。
当时有网友呼吁,“因新冠肺炎导致死亡的一线医务人员仅认定为工伤,还不够,建议评为烈士”。

对此,昨天官方明确了!

2月17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官网显示,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妥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牺牲人员烈士褒扬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妥善做好因疫情防控牺牲人员烈士褒扬工作,符合烈士评定(批准)条件的人员,应评定(批准)为烈士。

因工作感染殉职人员烈士评定,官方明确了

据新华社报道,通知指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承担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以及执行转运新冠肺炎患者任务等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因履行防控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以身殉职,或者其他牺牲人员,符合烈士评定(批准)条件的,应评定(批准)为烈士。



根据通知要求,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地方人员根据《烈士褒扬条例》规定评定,各地统一组织赴湖北的医疗救援人员牺牲的,由派出人员单位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评定;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军队人员和军队聘用的社会人员,由军队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批准。

同时,有关部门要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保持密切沟通,一对一全流程指导做好申报工作;要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及时进行评定(批准);要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既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又最大限度降低人员聚集感染风险。

通知强调,要落实好抚恤优待政策,及时发放烈士褒扬金和抚恤金,积极开展慰问、悬挂光荣牌等活动,妥善解决烈士遗属的实际困难。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实际情况采取适当形式开展抚恤优待工作,对疫情较重地区,要通过适当方式随时了解掌握烈士遗属的身体、心理动态及所面临的困难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提供精准服务。

此外,各地要深入挖掘整理烈士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突出事迹,讲好英烈故事,大力弘扬不怕牺牲、勇于奉献的烈士精神,向疫情中的“逆行英雄”致敬,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凝聚精神力量,在全社会营造致敬英烈、关爱烈属的浓厚氛围。

启动烈士评定有法可依有例可循

对于不幸逝世的6名医务工作者,此前官方并未披露具体身份。而据已有的公开报道,此次疫情中,因感染去世的医生有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耳鼻喉科医生梁武东、武汉中心医院眼科医生李文亮、武汉同济医院器官移植副主任林正斌。

而自疫情暴发以来,不少医护人员都面临巨大的工作压力和工作强度,很多人心理和身体的负荷都达到了极限,甚至因劳累或意外去世。

据《法制日报》,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表示,执业医师法与《护士条例》均明确规定,在遇有传染病流行等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及护士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或者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调遣和安排,参加医疗救护。“目前,政府或企业为一线人员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或政策的支持保障,确实会让人们感到安慰。

资料图,图文无关(来源:每经记者 张建 摄)

邓利强认为,社会有必要对道德层面的奉献精神进行褒奖,但目的绝不是褒奖“人”,而是鼓励社会建立起对抗疫情的信心。

据了解,2003年非典疫情结束后,有因感染非典去世的医务人员被追认为烈士。例如,广东省政府2003年4月曾发文认定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主任医师邓练贤、广东省中医院护士长叶欣为革命烈士。

国防大学教授公方彬说,精神激励是激发斗志的重要一环,给在一线殉职的医务人员授予烈士称号具有激励作用。

公方彬认为,此次抗击疫情中殉职的医务人员符合《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的烈士评定标准,即“为了抢救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吕景胜也认为,所有在抗击疫情一线殉职的医务人员都符合烈士评定标准,事迹特别突出的可以称得上英雄。

烈士褒扬条例
第六条 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全国的烈士褒扬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烈士褒扬工作。
第八条 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
(一)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三)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四)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五)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现役军人牺牲,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和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牺牲应当评定烈士的,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评定。

“抗击疫情,应成改善医患关系新起点”

为了保障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安全健康,最高法、最高检、国家卫健委和公安部联合发文,严打疫情防控期间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法制日报》称,在邓利强看来,疫情期间对医务人员的保护非常重要。他相信,疫情过后,这些保护医护人员的措施也会得到社会支持,但仍然要避免发生个别极端的伤医事件,要解决我国医患关系最深层的问题。

目前存在的一种现象是,很多患者把医疗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都归咎为一线医护人员。邓利强认为,一线医护人员与患者一样,都是医疗过程的参与者,只不过他们多了专业知识,“医护人员的发言权仍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2月18日,北京青年报也发布评论称,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一些医务人员因为救治病患,结果成了最先被感染上病毒的患者,其中一些人,一样因为病毒而丧失了生命。

文章作者苑广阔指出,所以不管是在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的战“疫”中,还是在今后,我们都需要对人的生死,对当前的医疗发展等等有一个客观理性的认识,这有利于我们减少对医务人员的误解和猜忌,从而减少医患矛盾的发生。

医患和谐只是最基本的要求,我们还要学会给予医务工作者更多的理解和尊重。现在全国很多省市已经出台规定,在一年、三年乃至更长时间内对医务工作者游览景区景点给予免收门票的待遇。这是一个好的开始,我们希望以此为发端,迎来全社会尊医重医的新起点,让以救死扶伤为己任的医务工作者得到更多的职业荣誉感、社会认同感。

医务人员既是帮助我们抵御疾病找回健康的“白衣战士”,同时也是国家和社会的宝贵资源和财富。纪录片《中国医生》中,一名医生经常通宵加班,担心自己哪天会突然死掉,但觉得自己又“不敢死”,因为“我现在是主任医师,我们差不多要用25年时间才可能培养出来,如果我现在死了,那就是浪费国家资源。”医务人员以这样的精神献身医学,献身国家的医疗卫生事业,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尊重他们,不爱护他们?



来源:新华社,法制日报等

编辑:向家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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