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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酒后辱骂女子并吐口水,警方通报
8月17日,平遥警事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警情通报:
7月27日18时30分,平遥县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平遥古城内某客栈有人醉酒闹事。接警后,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即受案调查。
经查,7月27日18时20分许,平遥县古城旅游警察大队工作人员梁某文酒后与平遥古城某客栈工作人员李某发生争执,后梁某文以辱骂、吐口水等方式对李某进行侮辱。鉴于案件涉及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平遥公安主动提请上级公安督察部门介入监督。
8月10日,平遥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梁某文依法行政拘留5日,并依据相关规定将其辞退。平遥县古城旅游警察大队相关责任人员因队伍管理不到位已进行问责处理。
据此前报道——
8月16日,山西晋中。近日,李女士发布视频实名举报称,平遥古城派出所警察梁某文酒后在一客栈前台索要“特殊服务”并对客栈工作人员进行辱骂、吐口水。
李女士提供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7月27日梁某文战友在一客栈与工作人员发生口角,梁某文来到现场后又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期间梁某文曾辱骂李女士并往其脸上吐口水,梁某文因此被行政拘留5日。
李女士表示对警方处理结果不满,已将相关情况反映给纪委。平遥古城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已对此事作出裁决,晋中市公安局督察组也已介入。
来源 红星新闻、平遥警事 编辑 向家庆 责编 谢聘 审核 廖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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