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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临近,各学校即将开始新生报名了,有些为了孩子上学而购买房子的业主开始着急了,为什么呢?因为刚买的学区房有违法建筑,房产证办不下来!
因设计不合理,加之房地产商广告宣传,部分业主擅自将中空部分用混泥土浇筑,形成违法建筑,被执法部门查处后发函至相关主部门,暂停了不动产登记、转让等手续,至今办不了房产证,也过不了户,直接导致孩子无法按期报名上学。为了让自家孩子如期报名上学,目前,已有亲亲家园小区、金色阳光花园小区等10余户业主对家里违法浇筑的中空自行开拆了!
违法建筑拆除后,执法部门会第一时间安排人员上门核查,尽快发函解除暂停不动产登记、转让等手续。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和强势推动下,我县大量大体量、高层次的违法建筑被依法拆除,彰显了我县坚决打赢“三改一拆”、“无违建”创建攻坚战的决心和信心。但在这样的高压态势下,仍有部分市民心存侥幸心理,进行违法建设,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推进县城区域内违建整治工作,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协同各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或拆除的,将及时抄告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执行《缙云县查处违法建设联动工作制度》,停止受理违法建筑单位和个人的房产登记、变更、转让、抵押评估,停止办理贷款等金融信贷服务,停止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等。对涉嫌违建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一经查实,除抄告相关职能部门外,还将按照《缙云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公营单位和党员干部“零违建”报告制度》和《关于进一步严明“三改一拆”工作纪律保障“无违建县”创建的通知》的规定,抄告县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建议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请各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配合违法建筑查处工作,切实抵制违法建设,共同维护好城乡人居环境。
希各知照,特此温馨提示!
▍来源: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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