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正式开罚!事关深圳水电费乱加价!微信就能举报!
10月1日起,深圳经济特区居民
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
正式实施!
这对于广大城中村的宝子来讲是一个好消息!
因为违规加收水电燃气费或将被处罚款!
不过法规施行已超过一个月
房东、二房东等“代收费人”
“乱加价”现象依然存在
对此
深圳5部门联合发布通知
对乱加价行为进行治理
12月起正式开罚
目前已上线
“水电气加价便民举报专线”
详细情况我们赶紧来看看!
深圳5部门联合发布通告
为推进《若干规定》平稳有效实施,2023年11月9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全市水电燃气加价行为治理的通告》全文如下:
关于加强全市水电燃气加价行为治理的通告
《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称《若干规定》)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推动《若干规定》顺利实施,确保国家水电燃气价格政策严格执行,全市水电燃气收费行为合法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国家水电燃气价格政策。
供应企业要严格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政府定价和相关价格政策,及时向社会公示价格,不得擅自在政府定价基础上加价或者加收其他费用。
代收费人(包括但不限于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物业服务人、出租房屋的出租人或者管理人等单位和个人,下同)应当按照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政府定价和使用人实际使用数量收取费用,不得加收其他费用。代收费人收取水电燃气费用,应当提供发票或者收据,发票或者收据应当载明水电燃气的价格和实际使用数量。
二、严格查处水电燃气加价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供应企业(即供水、供电、燃气公司)价格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擅自加价、收取明令禁止取消的收费项目、自立名目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街道办事处负责查处代收费人违法收取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费用的行为,重点查处代收费人未提供载明水电燃气价格和实际使用数量的发票或收据、未按照政府定价和实际使用数量收取费用、加收其他费用等行为。
三、全面纠正不规范收费行为。
供应企业、代收费人等收费主体应对照《若干规定》要求开展全面自查,自行纠正不规范收费行为。
整改规范阶段结束后,执法部门对违反《若干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处以罚款。
四、畅通市民投诉举报渠道。
我市“水电燃气加价便民举报专线”已上线运行,市民可通过拨打12345、12315,选择语种后按“8”直达水电燃气加价便民举报专线;或通过“民意速办”小程序点击“主题下单-水电气加价问题”,快速咨询、投诉和举报。
特此通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水务局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1月9日
图源:摄图网(ID:506463228)
12月起开罚
为全力推动《若干规定》落实落地,此前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各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深圳市加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实施方案》,该方案中进一步明确了责令改正时限和程序,因水电燃气加价问题由来已久、成因复杂,按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将工作步骤分为三个阶段:
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政策宣贯阶段
10月1日至11月30日,为整改规范阶段
12月1日起为执法处罚阶段
划重点:
12月1日后,对发现违反《若干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执法单位将全面依法调查处理!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深圳市监局提醒告诫有关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国家水电燃气政策,自行纠正不规范收费行为
图源:摄图网(ID:600409997)
投诉渠道
广大市民如遇到水电燃气乱加价的情况,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投诉和举报,一经查实,深圳市场监督将严厉查处!
小编有话说:
可以点击下方名片,跳转【深圳本地宝】公众号,回复【水电费】关键词,即可获取相关投诉渠道、投诉流程指引、深圳电费价格、计算方式、深圳水费价格等
电话投诉
拨打12345、12315热线
官方公众号投诉
可以通过“深圳12345热线”公众号,提交投诉
“民意速办”小程序
可以通过小程序,提交相关意见诉求
我们要对不合理的收费!拒绝!拒绝!再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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