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英才:兰州大学诚邀您申报海外优青!
关于我们
兰州大学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兰州市是丝路重镇、黄河明珠、瓜果之乡,唯一黄河穿城而过的省会城市,中国西北重要的工业基地、交通通信枢纽和科研教育中心。
兰州大学始建于1909年,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先后入选“211工程”“985工程”建设高校和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是国家特别是西部地区高层次人才培养、高水平科学研究重地。
名家云集 立德树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734人,其中,院士(含双聘)23人,国家级人才计划34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3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9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入选者4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2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4人,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10人,“四青”人才85人,神农青年英才2人。兰州大学是首批入选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高校,是我国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的19所高校之一。创造了化学“一门八院士”、地学“师生三代勇闯地球三极”、中科院“兰大军团”、隆基兰大合伙人等享誉国内外的“兰大现象”。改革开放以来,毕业生荣膺两院院士、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者数量均名列全国高校前茅。
一流学科 引领发展
学校化学、大气科学、生态学、草学4个学科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现有2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涵盖了12个学科门类,是具有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之一。有2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8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化学、物理学、材料科学、地球科学、植物学与动物学、数学、工程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环境和生态学、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物学、农业科学、社会科学总论以及计算机科学等1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其中化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23年继续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01
申请条件
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8099.htm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具有博士学位,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3.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3年3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4.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5.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2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限项要求: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02
政策保障
依托我校申报并入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人员:
1.聘为兰州大学三级“萃英学者”,按照标准提供国家工资+每年50万元的绩效工资。
2.在第一个聘期内提供10万元/年的特殊岗位津贴。
3.以实报实销的方式,提供住房补贴80万元、安家费30万元。
4.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资助经费(100-300万元)的基础上,学校提供1:1配套科研启动费。
5.聘任为兰州大学教授(事业编制),博士生导师。
6.每年提供至少1个博士研究生、2个硕士研究生名额。
7.支持根据学科特点和发展需要,组建学术创新团队,在人才引进、博士后选聘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8.三所三甲医院,畅通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绿色通道”,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9.附属幼儿园、小学、中学,拥有优质的子女基础教育资源。
10.可申请租住人才周转公寓,拎包入住,温馨家园。
11.党委人才办、学院提供一对一“配送式”暖心服务。
03
申报材料
1.将个人简历发送至学院联系人电子邮箱,并抄送至党委人才办(rcb@lzu.edu.cn)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二级学科+申报海外优青。简历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籍贯、联系方式、学习和工作经历、主要学术成就(论文、项目、专利和奖励情况等)。
2.经学院向学校推荐申报,申请人与学校达成申报意向后,将有专人联系申报人开展后续工作。
04
联系方式
(一)学院
(点击查看大图)
(二)党委人才办
联系人:赵璐、李雅杰、李鹏飞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兰州大学党委人才办高层次人才发展办公室
邮编:730000
电话:0931-8915759、8915826
邮箱:rcb@l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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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党委人才办
党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
编辑|唐高阳
主编|李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