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就业扬帆 政策护航|这里有一份国家补贴要交给你~@企业
为进一步加大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落实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于5月29日至6月4日,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就业扬帆 政策护航”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周活动。
团团整理了多条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快看过来吧!
高校毕业生就业难?
企业你别太为难,
这些福利是你该有的~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确定。
申领流程
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确定。
受理机构
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
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
对招用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申领流程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
受理机构
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对象
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
补贴标准
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确定。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申领流程
见习单位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就业见习协议书、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
受理机构
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编 辑 | 陈奕霖
来 源 | 创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