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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频答疑第八期】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热点问题

天津税务 2023-05-08

天津税务

大家好,为保证税费宣传的及时性,增加宣传形式的多样性,天津市税务局开辟“高频问题汇总答疑”板块,定期汇总各区税务局收集整理的高频咨询问题,统一答疑讲解。本期内容:“申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提示财务报表备案信息不正确,应该如何处理”等5操作类问答。下面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01


问:我单位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提示财务报表备案信息不正确,应该如何处理?


答:您需要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变更”模块,变更财务制度备案信息。


02


问:我单位已完成202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可以网上申请退税吗?


答:您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录入退抵税费信息—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申请”模块,完成退税申请。


03


问:我单位属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适用延长亏损结转年限,应如何申请?


答:您应当在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提交《适用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声明》,上述声明表在申报时即可填写。


04


问:我单位为个人独资企业,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的汇算清缴?


答:您可登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经营所得(B表)”;选择申报年度,点击“确定”;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点击“下一步”;依次录入“收入信息”和“成本费用”,点击“下一步”;录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额;依次录入其他税前减免事项;确认申报信息,系统会自动计算出应补税款或应退税款;点击提交即可。


05


问:我是某单位员工,已完成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如何查询办理记录?


答:您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我要查询—申报查询”模块,查询您的办理记录。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学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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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南开区税务局
编发:天津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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