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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后,公检法有权查你的微博朋友圈!该怎么做?你懂的~
日前,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网页、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贴吧、网盘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属于电子数据。此外,按照规定,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电子数据。
@陆沁Andy:不需要先有立法程序吗?
@凋零自落:以后手机要带自毁程序的才能买~
@忆点一滴:所以该删的要及时删……
@白云深不知:都是公开信息,还需要调取?
@晴朗之铭:挺好的,网络电信诈骗多,有这个法律存在,该消停消停了。有些人反对什么,你不犯罪又担心什么。
@看鬼片的小僵尸: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
@jxw611:完了,这回不要发诈骗短信了。
@前夜迷梦:办案首先要针对的是涉案嫌疑人,但警察等办案人员随便拉一个人就认定你是嫌疑人,要查看你的各个资料,你貌似也没辙啊。
来源:央视财经、京华时报、中国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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