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大路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2017年7月12日,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向大路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受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梁振壮同志向大路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传达了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五人小组”会议精神,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何人龙、副组长黎仕生向大路镇党委书记莫萃敏反馈了巡察情况。之后,何人龙同志代表第三巡察组向大路镇党委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梁振壮同志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莫萃敏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4月6日至5月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大路镇党委进行了巡察。巡察组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和市委决策部署,把握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盯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入揭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突出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6月6日,市委书记何琼妹同志主持召开市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了十三届市委第一、二轮的巡察汇报,对用好巡察成果、抓好巡察整改、深化政治巡察提出了明确要求。
何人龙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大路镇党委在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重大决策部署、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程建设滞后、外聘人员问题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
何人龙代表巡察组提出了五点意见建议: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三是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坚定不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是集中治理突出问题,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五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续纠正“四风”问题。
梁振壮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态度坚决,迅速落实,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及时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事宜。大路镇党委要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特别是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镇党委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自觉为党担责,为党尽责,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防止把整改主体责任推给下级单位,更不能把层层传导压力变成层层推卸责任,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质性效果。
莫萃敏表示,针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镇党委保证深刻剖析,认真研究,抓好整改。一是深化认识,正确对待巡察结果。根据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整改要求为导向,注重建章立制,剖析问题根源,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促进各项工作规范管理,不断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二是加强领导,力促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对于巡察反馈的问题,镇党委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把整改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做到一抓到底,务实求效。三是抓好结合,力促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对待巡察结果,不能就事论事、敷衍了事,更不能一阵风、走过场,必须坚持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举一反三,把做好当前“三市一区”创建、脱贫攻坚巩固、违章建筑整治、重点项目推进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再上新的台阶。会议最后,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何人龙向大路镇党委书记莫萃敏移交了反馈材料签收单。
市委第三巡察组成员,大路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大路镇机关所站和镇属各部门负责人,部分退休老干部及各村(居)党支部书记列席会议。(来源: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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