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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2022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

营养科 HSE中心
2024-09-15
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印发《2022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特种设备处(局):

现将《2022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

2022126

(此件公开发布)

202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

监管工作要点

 

2022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总局党组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风险意识,聚焦重点任务,强化监管执法,不断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特种设备安全环境。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筹谋划工作全局

1. 坚持以党建为统领。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守好特种设备安全底线,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 加强规划引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紧密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顶层设计,印发实施特种设备“十四五”发展规划,推动规划各项任务落地。

二、聚焦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守好安全底线

3. 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深入贯彻落实总局党组关于开展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动员部署,抓好市场监管职责范围内城镇燃气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排查整治。各地要在地方政府统筹下,明确职责分工,查清燃气压力管道底数,建立燃气压力管道检验信息管理系统,推动建立燃气压力管道使用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机制,持续提升燃气压力管道法定检验覆盖率,严肃查处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压力管道施工前未书面告知和未经安装监督检验的行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4. 巩固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地要巩固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成效,继续开展起重机械等专项排查治理,全力推动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隐患整改到位,及时总结快开门压力容器、危化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专项治理工作经验,继续提高长输管道检验覆盖率,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三年行动圆满收官。

5. 做好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做好党的二十大、冬奥会等重点时段、重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北京、河北等地要保持临战状态,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周边地区要按照华北五省市重大活动保障联动机制要求,构建起环京安全“护城河”;其他地区也要持续紧绷安全这根弦,确保全国特种设备安全形势保持稳定。

6. 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继续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组织编制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印发《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支持地方加强应急培训演练基地建设。积极做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高事故调查能力和水平。

三、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四大专项行动

7. 开展超期未检专项整治行动。各地要全面开展筛查,严厉查处超期未检、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切实提高设备定期检验率,确保应检尽检;对于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一律责令停止使用,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封停。要加强对检验机构的监督抽查,从严查处各类检验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升技术机构的技术支撑和把关作用。

8. 开展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强化对维保单位监督检查,扎实做好制动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推进按需维保和检验检测改革,推动地方政府将电梯纳入民生保障项目,加强安全知识宣传,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形成电梯综合治理机制。

9. 开展“黑气瓶”整治巩固提升行动。各地要在去年整治工作基础上,继续以气瓶充装单位、检验机构为重点,推进燃气气瓶和车用气瓶充装检验追溯体系建设,依法查处不再符合许可条件的制造单位、充装单位和检验机构;加大力度排查清理未消除使用功能的报废气瓶,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充装、检验“黑气瓶”违法行为,对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开展失信联合惩戒。

10. 开展滑雪场客运索道联合整治行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体育、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对滑雪场客运索道进行联合督导检查,全面完成辖区内滑雪场客运索道排查检查与问题整改,坚决依法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彻底消除严重安全隐患,确保全国客运索道安全运行,为冬奥会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四、拉升质量高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1. 助力实现“双碳”目标。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导向,研究以节能减碳为契机推动锅炉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进一步提升锅炉能效指标,完善锅炉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科学研判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涉氢特种设备的需求和发展趋势,推动涉氢特种设备基础性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进一步完善涉氢特种设备基本安全要求。加强加氢站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严格充装许可。

12. 促进起重机械质量提升。结合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地方优势,以产业集聚区为重点,着力抓好企业规范化生产和产品源头质量,促进产业集聚区桥式、门式起重机产品质量提升。

五、深化监管改革,优化监管方式

13. 推动改革举措落实落地。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第1号修改单)》和《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等规则发布后的监管措施,做好许可下放后的承接工作;进一步推进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网上统一办理的标准化程度,统一办理流程和办理指南,实现同一许可在不同地域同标准办理;规范鉴定评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总局将加大对地方行政许可工作的监督抽查力度。

14. 推进智慧监管平台建设。继续推进完善电梯、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持续扩大“96333”等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覆盖面,提高电梯应急处置和服务能力。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与总局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互联互通,着力破除数据孤岛;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平台”的行政审批、信息核验、产品追溯、风险预警、事故管理等智慧应用,提升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预判和分析的能力。

15. 发挥信用监管约束作用。各地要认真梳理特种设备获证单位底数,并组织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事项信息汇总,及时通过信用监管机构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用好严重违法失信约束和联合惩戒措施,通过信用监管手段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六、构建长效机制,压实各方责任

16. 构建长效机制。加快制度建设,完善责任约谈、挂牌督办、考核评价等工作机制。对存在风险隐患的企业和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到位的下级部门,要及时开展约谈、提醒。对重大违法案件以及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和社会影响的要及时提请挂牌督办。要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发挥考核评价导向作用,把各方面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压紧压实。

17. 完善责任体系。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属地监管职责,理清与其他行业监管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抓住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这个根本,建立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提高行业协会公信力。统筹各方监管力量,积极引入保险等市场化机制,构建企业主责、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工作格局。

七、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提升监管能力

18. 完善法规标准体系。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订工作,出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部门规章,加快电梯检验检测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制修订工作,推进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大规范制定,打造适合我国国情的更为严格的法规标准体系。

19. 配强监管力量。强化安全监管专业属性,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加大培训力度,确保专业工作、专业队伍、专业监管。加强人员保障、经费保障,支持基层建立专业化的监管所(队)。省级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至少配备2A类安全监察员,设区的市每万台特种设备至少配备1A类安全监察员,每个市场监管所至少配备2B类安全监察员。强化激励机制,对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领域埋头苦干、敬业奉献的人员,要在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考虑。

20. 强化技术支撑。系统内检验机构要保持正确改革方向,坚持事业单位的公益性和保障性。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政策引导,统筹机构布局,加强支持投入,充分考虑安全工作的基础性、法定性、特殊性,坚持特种设备检验体系的独立性和完整性。

21. 加强对技术机构监督管理。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系统内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和队伍作风建设,严把检验质量,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检验机构与检验业务有关的分包工作。加强对委托的鉴定评审机构、考试机构等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督促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质量控制体系,坚决防止“一委了之”,依法严肃查处检验机构、委托的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强化行纪衔接。

22. 加强作风建设。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大力弘扬“四特”精神,按照抓业务抓队伍“两手抓”、管行业管行风“一岗双责”的要求,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



  • 来源: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HSE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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