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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大学生:莫被校园贷缠身!

2016-12-05 甘肃教育





近日,一名深受校园贷款诈骗案件困扰的大学生向我们诉说他的校园贷故事:他被一位自称叫吕亦催(原名叫吕锦锦,家住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的社会青年欺诈,吕亦催伙同爱学贷、分期乐、佰仟等多家大学生网贷平台的人联合在这名大学生以及他的另外两名同学的名下分期贷款近20万元,然后消失的无影无踪。之后,各大学生网贷平台逼迫这三名大学生还款,并且以辱骂、威胁等手段进行逼款。惊恐无奈之际,三名大学生向当地警方报案.....这个诈骗案件,已经严重的影响到了三个孩子以及家庭的正常生活。


据了解,这些贷款平台的利息骇人听闻,比如在佰仟贷款平台下一部原价5800元的苹果手机,分24期还款,每月还款达408元,也就是说不到六千元的手机分期下来价格高达近一万元。



事实上,被校园贷害得叫苦不迭的不止是这三名大学生,类似的案例绝非个案。一系列的事件提醒我们,校园贷款的问题已不容忽视。

近年来,各种校园贷款的广告逐渐充斥着各大高校。借助移动互联网的浪潮,如今在网上搜索相关内容,显示出的校园贷款机构或APP就多达几十种。这类名目繁多的校园贷,主打“放款快”“利息低”,很快就吸引了大批物质需求旺盛的大学生。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一时间大学生贷款在校园里愈演愈烈。


然而,正是由于相当多的大学生缺乏基本法律常识,加上黑心贷款机构略带恐吓性质的催收方式,导致了一些不能按期还款的大学生,拆东墙补西墙,用新债抵旧债,一点点将贷款的窟窿越捅越大,最终自己深陷其中。特别是不能按期还款的女大学生,还会被一些无良的校园贷机构或放贷人以延长还款期限为诱饵,迫使她们签“裸条”。


所谓裸条,指女大学生拍摄自己裸体手持身份证件照片或者视频,同时将父母亲人、同学朋友的联系方式作为抵押。如果逾期欠款女大学生仍然无力偿还,放贷方就会威胁恐吓女大学生将公布裸照。如此交易,使得女生的尊严荡然无存。据媒体报道,在一些借款QQ群里,经常有人公开贩卖裸条照片。女大学生如果以为拍完裸照后及时还款,“裸条”一事就会化为乌有,那就太傻太天真了。裸照到了放贷者手里,游戏规则就由不得女学生操纵了。此种“带了颜色”的校园贷,在毫无信用、毫无尺度的规则中,极易触及到法律的红线。由于裸照直接关系权利人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问题,若不经权利人同意擅自传播、使用,轻则承担民事侵权责任,重则构成违法犯罪。发布裸照的人,如果是以营利为目的,则更涉嫌触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校园贷吧。

初见,挺不错

只需通过网贷移动客户端,简单上传个人身份证,登记学籍资料,几分钟视频签约,一笔贷款即可到账。零首付,无担保,到钱快,囊中羞涩时可解燃眉之急,家有困难可贷款助学……校园贷,看起来是挺不错的!

现状,很失望 

1.市场混乱

花样繁多,发小广告、招学生代理……用各种方式拉人贷款;信息铺天盖地,真假不明;一些非法平台趁虚而入,私下交易;平台审核不严,只要知道学生信息,就可以在学生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其名义贷款……

 

2.部分学生依赖于此

在很多大学生的观念里,读大学不仅只有学习,还有人际交往、购物、体验各种新鲜事物等需求,以至于资金短缺的情况时有发生。校园贷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消费平台。据调查,依赖校园贷的大有人在。

 

3.悲剧频发


由于大学生没有收入来源,又普遍花钱大手大脚,因此很容易还不上贷款。到了还款日期,要么拆东墙补西墙,最终利滚利借款更多;要么求助父母,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少数学生甚至走向极端,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深深的套路

 

1.各种嘘头引你跳坑

对于校园贷,我们随处可见这样的信息:“零首付”、“低利息”、“无需担保”、“快速到账”“操作简便,提供学生信息即可办理”……总之,它打着各种嘘头引你跳坑,然而入坑之后,想出来可就难了!

 

2.“低息”不过是幌子

据网贷之家调研数据显示,校园贷平台年化借款利率普遍在10%至25%之间,分期付款购物平台要更高些,多数产品的年化利率在20%以上,有些利率甚至以指数计算,一旦逾期未还,随之而来的“利滚利”更是惊人。

 

3.利用学生信息为作他用

当学生和对方办理贷款后,对方有可能会利用手中掌握的学生信息作为他用,如在学生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其名义再贷款,给学生造成个人声誉利益的损失。

 

4.你以为逃得了,其实它早已将你套牢

部分学生抱着侥幸心理,觉得反正是虚拟交易还不了又能怎样?但是,学生的身份证、学生证和家长联系方式等信息都在对方手里,“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学生毕竟要顾及自己的学业、前途。


预防,要趁早


2009年,银监会下发通知,禁止银行向未满18岁的学生发信用卡,给已满18岁的学生发卡,要经由父母等第二还款来源方的书面同意后,信用卡便逐渐退出了大学生群体。随后校园贷款便取代了信用卡,开始进驻大学校园。借助网络,校园贷变得简单。一些校园贷款机构或借贷平台背后的实际放贷人,声称只要学生提供身份证和学生证信息,再填几个电话号码就能进行贷款。那么,这类校园贷款是合法的吗?


答案是:不一定。看待校园贷款问题不能一刀切,如从大学生群体的实际出发,针对学生专门设置合理的利息、符合法律的借款流程、正常的催收程序,只有满足了这些条件,校园贷款方能称为真正的校园贷款。然而由于校园贷款刚刚兴起,监管不严,一些浑水摸鱼的黑心校园贷款机构,看中了大学生涉世未深,缺乏法律意识和风险管控意识,借校园贷之名,行高利贷之实。以低分期利率吸引学生,用隐藏猫腻的手段,变相收取高额的利息。如媒体曾经曝光的某校园贷款平台,宣称月利率0.99%。但是当学生借10000元,分12期还时,却会被提前扣除2000元管理费。只有最终还款未逾期,2000元管理费最后才能退还。名义上10000元的借款,实际只贷款了8000元,最终还款金额却达到11187元,年利率更是超过了30%。


这种用所谓“低利息”蒙骗局外人的高利贷,在法律上如何评价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是年利率超过24%的贷款,超出部分完全可以不用归还。


在人们的普遍印象中,大学生群体的日常花销,较之踏入社会的成年人相比,并不算高。父母给的生活费,大多也能满足大学生的基本日常开销。抛开校园贷款合法性问题不谈,为什么这么多大学生热衷于贷款消费呢?


新闻中涉及的贷款大学生,很多并不是因为生活困难不得已而为之,而是用贷款去进行高消费。这类贷款的目的集中表现在购买新潮电子产品、高档化妆品等。个别大学生甚至借巨款,从事赌球等违法行为。今年3月份,据媒体披露,河南一名大二学生郑同学,先后在6家网络平台贷款近百万元赌球,最终输个精光,自身无力偿还,选择了跳楼自杀。这类让人痛心的事实表明,加强对大学生健康正确的消费观念教育,才是从源头上遏制校园贷乱象的解决办法。由于大学生大多涉世未深,喜欢新鲜事物,受同龄人及社会上一些攀比风气的影响,在大学校园里又远离父母的看护,因此很容易被一些诸如“分期,只为更好的自己”、“先消费,后付款”、“超前享受,没钱也能任性”的贷款标语诱导,进而借钱满足自己潜在的旺盛消费欲望。归根到底,校园贷款的盛行,是很多大学生并未树立健康合理的消费观念所导致的。


作为大学生,我们要树立文明、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坚持适度消费,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



综合光明网和合肥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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