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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评:云南前省委常委仇和虽然获刑,但仍不失为一个好官……

2016-12-16 施怀基 施怀基


云南前省委常委仇和虽然获刑,但仍不失为一个好官

 

     12月15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云南省委原常委、副书记仇和受贿案,对被告人仇和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二百万元;对仇和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如果从个人的感情来说,贪官落马,那是拍手称快的事情。尤其是明星官员、原昆明市委书记仇和,当年与我个人还曾有一点过节:五六年前,我在中央某媒体云南记者站工作。昆明诈骗项目“华西·滨湖国际生态城”事发,因为骗子曾利用了仇和的批示,我对此进行了报道之后,国宝的同志曾对我施加压力。随后,在单位领导的担当之下,与北京和云南有关部门沟通,最终,当地进行了 口头道歉。这个过节,显然是我跟仇和之间的。    

(已故知名记者尹鸿伟发表于《南风窗》、《新周报》的报道)

  但是,客观评判一个官员,并不能夹杂私人恩怨。尤其是其落马后,更不能带着感情色彩去对其落井下石。

    作为贪官,仇和获刑,已经报应;但作为能吏,仇和在昆明为官期间的功绩,依然应该肯定。

    尤其是过去这几十年,中国的官员只有做事的贪官和不做事的贪官这种情况之下,做事情的贪官,显然要比不做事的贪官应该受人肯定。

     仇和来昆明之前,可以说,昆明庸官为庸官把持,毫无作为,无论交通、治安、环境、民生等等,都饱受诟病。

     并非说仇和来昆明之前,这些不干事的官员多么廉洁奉公。

     仇和来昆之后,推动了建成了已经论证了无数年却从不动工的二环高架、地铁,对改善昆明城区交通意义重大;他推动河长制,保护环境,昆明的河流和环境在任期内明显改善;他让警察24小时街头巡逻,昆明的治安进入相对较好的时期;他经常抽查基层干部,丝毫不给面子大骂或者免职一些犯有小错的官员,让官员战战兢兢,让公务员在人民面前短暂谦卑起来,真正像个公仆……

     同时,仇和在昆明,又进行大拆大建,包括最终导致其落马的新螺蛳湾建设等,给昆明带来的是房租、物价飞涨……

    有人说,仇和在昆明执政期间,恨他的有两种人:一种是他下属的公务员,因为仇和的到来让昆明“官不聊生”;另一种是被拆迁户,仇和推动的拆迁速度太快,拆迁户几乎没有商量的余地,利益也无法最大化。

    仇和在昆明任职几年,就如在宿迁一样,一直处于争议之中;

    而仇和落马之后,他依然和落马之前一样,还在争议之中:有拍手称快的,有可惜的……

    在仇和从政之路这么多年,看全国上下,几乎无官不贪。一个村干部贪污几千万上亿都上不了头条新闻。

    包括仇和的继任者,“拔掉仇和树,栽上甜心花”的张田欣,包括任职才一年就落马的高劲松等,同样贪得无厌,却鲜见做了什么实事……

   包括仇和的上司或者同僚,被称为白眼狼的白恩培,得艾滋病的孔垂柱孔大锤,拆迁大佐沈培平等,同样贪得无厌,却鲜见做了什么实事……

    云南这个地方,穷是穷,但从来不缺少贪官。相比之下,仇和受贿两千多万,与其他同样级别的贪官相比,已经算是寒酸了。

    更何况,在那样一个环境里,领导、同僚都是贪官的时候,仇和恐怕也需要一个投名状,否则,别说做事,那位置都难以坐稳。

    中国的老百姓,是要求最低,最容易满足的。尤其过去这么多年,抓掉的没抓掉的贪官,老百姓看得太多。“无官不贪”一词深入人心!“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这种传统的中国文化根深蒂固,所以,老百姓已经把要求降低到“官员贪一点都算了,但要多给百姓做点事情,不能又贪又不做事。”

    从这样最低要求来衡量,仇和依然可以算是一个好官,一个贪官中的好官。

     当然,这两年党中央不断加大反腐力度,国级副国级部级省级抓了不少,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能够出现真正的不贪又干事的好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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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网民制作的春城地道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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