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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违法采砂暨破坏防洪堤专项整治行动解读

四川水利
2024-10-2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涉砂问题批示精神,省总河长办近日印发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河道违法采砂暨破坏防洪堤专项整治行动。通知要求,各地要围绕三项内容实施清理整治,紧盯三个阶段明确目标任务,坚持三个同步推进行动开展,统筹河道砂石保护与利用,举一反三推动河道涉砂问题整治行动。


专项行动如何开展?

本期为您解读!


01

围绕三项内容,明确对象范围

全域推进涉砂整治行动有力有效


排查整治涉河建设项目实施和砂石利用行为。各地要全面排查涉河建设项目的河道砂石开采行为,是否编制含开采河道砂石具体内容的设计方案并完成审批;需综合利用产生砂石的,是否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利用实施单位,是否编制满足生态环境保护、行业安全生产等监管要求的综合利用方案并完成审批等;严格按审批要求规范采挖砂石活动,严厉打击超量、超范围开采和超批准量利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排查整治河道清淤疏浚项目实施和砂石利用行为。各地要全面排查河道清淤疏浚项目是否履行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立项审批;项目是否编制专项设计方案,是否经有审批权限的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其中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对涉河建设方案或有关活动进行审批;河道清淤疏浚项目是否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项目法人单位,是否采取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法人是否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相关合同;项目建设实施是否落实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现场签证等要求,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执行,是否超设计量、超设计范围实施清淤疏浚;清淤疏浚产生的河道砂石需要上岸综合利用的,是否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处置并确定利用实施单位,企业或个人是否自行销售;利用实施单位是否按要求编制满足生态环境保护、行业安全生产等监管要求的综合利用方案,是否报有管辖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是否按照批准的综合利用方案组织实施,是否超批准量利用等问题。

排查整治涉河工程建设采挖砂石破坏防洪堤的行为。各地要全面排查整治防洪堤管理范围内涉河工程项目建设行为是否履行审批手续,需破堤施工的涉河工程,是否完成专项设计及审批手续,是否落实安全防护相关措施等;重点排查整治超许可时间和范围作业,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危及堤防安全的采砂取土、违规利用防洪堤装卸砂石等行为。



02

围绕三个阶段,紧盯目标任务

全力推进涉砂整治行动有章有序


自查自纠阶段(4—5月)

各地全面开展涉河活动清理,自查涉河活动涉砂情况,重点清理借工程、清淤疏浚实施违法采砂,因采挖砂石影响行洪安全问题,建台账、制方案、明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确保问题找准、方案具实、举措落地。

整改完善阶段(6—10月)

各地落实分类整改制度,执行立行立改、限时整改、联合整治三项举措,及时恢复河道生态;实行问题整改责任制,依法打击非法采砂行为,追究不作为整改、虚假整改责任,重大问题移交纪委监察、公安、司法部门处置,杜绝不力整治;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分析违法违规涉砂问题原因,加强涉河涉砂现场监管,严防新增涉砂生态环境问题。

总结提升阶段(11月)

各地要及时归纳总结、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对策措施、启示建议、下步打算等情况,完善管控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真正实现涉砂问题“控增量、减存量”目标,全面规范河道采砂行为。



03

围绕三个同步,坚持多措并举

全面推进涉砂整治行动有质有慑


坚持“疏”“堵”同步


各地要健全涉砂活动审批机制,梳理涉河活动检查要点,规范疏浚砂利用管理,消化存量问题;提高涉河涉砂现场巡查频次,提升砂石“采、运、销”智慧管理效能,抓实“人防+技防”管理要求,强化河道砂石采挖现场监管,严防新增问题。

坚持“督”“问”同步


各地要建立三级行动监督检查机构,用活暗访、联合检查、进驻督查等手段,督导各地有序开展行动,跟踪问题整改;应用提示约谈通报机制,严肃问责存在行动开展不力、行动迟缓、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情况的单位和个人。

坚持“惩”“治”同步


各地要畅通行刑衔接,依法推进非法价值鉴定,推动涉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严肃查处涉砂违法违规行为,高压严打非法采砂行为;坚持整治与原因分析并举,纠治借工程、清淤疏浚实施违法采砂和因采挖砂石影响行洪安全的问题。





审核丨杨 攀

编审丨李立平

责编丨罗玉文 杨雅莎

供稿丨省河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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