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数字有真相
最高报销90%!这个制度试行以来好评不断!申请办法在这里!
广州市自今年8月1日起
试点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简称“长护险”)制度
至今已满1个月
享受这项待遇的老人都说好!
什么?
你家老人还没申请?!
别着急,
先来跟小编一探究竟
自8月1日试点以来,共有928名参保人提出长期护理需求的鉴定评估申请,其中100岁以上17人,年龄最高的107岁。经评估评审,共771人可享受待遇,占申请人数的83.08%。其中454人(占48.92%)可享受单项(生活照料)待遇,317人(占申请人数的34.16%)可享受两项(生活照料及医疗护理)待遇。
对于享受长护险待遇的老人来说,符合条件的基本生活料理费用,以及医疗护理费用分别在限额内,是可以按比例报销的,其中在养老院选择机构护理的,报销比例是75%,居家护理的报销比例则为90%。
值得注意的是,因为限额的原因,对于护理费用超过限额的参保人来说,整体的费用报销比例没有75%或90%那么高。
来自广州市人社局的统计显示,根据长护定点机构的8月份长期护理费用结算申报表统计,长期护理保险整体报销比例约为63.3%。
权威部门答疑
申请为何不获通过?
市人社部门负责人跟其他社保险种不同,长护险是要通过长护定点机构(如养老院)申请长护评估,经过评估符合条件的,才能享受相应待遇。8月以来申请长护险评估不获通过的原因主要有两个:
一是长护定点机构初评尚未能准确把握标准,部分申请人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经专家复评未达享受待遇标准。
二是申请人提供的病历材料不齐全,不能准确反映其目前的生活能力状态或智能障碍程度等。
对于评估不获通过的参保人,可以申请复核和复查。
市民
定点机构何时扩围?
市人社部门负责人目前,广州市首批长护险定点机构有29家。人社局现正抓紧研究制定《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出台实施后,将适时启动长护定点机构的准入工作,进一步扩大长护定点机构的数量和覆盖范围,届时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均可按规定提出申请。
市民
养老院会不会重复收费?
市人社部门负责人
对于长护险的待遇,即限额内按比例支付的床位费、基本生活照料费用及医疗护理费,是由市医保局与长护定点机构(如养老院)进行结算的。
长护定点机构不得再向参保人员或其家属重复收取上述费用。参保人员办理结算时,只需交纳按规定应当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的费用。
另外,长护险待遇时不能同时享受医保住院、急诊留观、工伤保险住院及生育保险住院等待遇。
市民
居家养老怎么办?
市人社部门负责人选择居家养老的失能老人,也可以通过定点养老院申请长护险,报销比例还比机构护理的高(90%),但目前仅有3家长护定点机构提供居家护理服务,分别为:广州市家佳护理服务有限公司(家庭服务机构)、广州一家依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家庭服务机构)、广州市白云博爱园老人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有居家建床需要的参保人需直接与上述机构联系,在确保机构服务能力的前提下办理居家建床手续。
属于居家养老的失能老人,应在能够提供居家护理服务的定点养老机构办理建床手续后,向该定点机构提交相关资料并提出长护评估申请。通过长护定点机构初评的,由长护定点机构进行网上申报。
又到了每日“涨姿势”环节
不了解“长护险”的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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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可申请长护险?
试点阶段,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群为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今后再逐步扩大到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和其他人员,直至实现全覆盖。
正常享受市职工医保待遇且已在长护定点机构办理登记入住或建床(含居家建床)手续、病情稳定的长期失能参保人员,可通过长护定点机构申请长护评估。
试点启动阶段,将按参保人员年龄段分步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具体安排为:
85岁及以上的失能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自2017年8月1日开始提出长护评估申请。
80~84岁的失能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自2017年9月1日开始提出长护评估申请。
80岁以下的失能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自2017年12月1日开始提出长护评估申请。
怎么申请长护险?
首先,申请人本身需要参加了职工医保,其次要确定申请人入住的养老院是不是长护险定点机构(名单在市人社局、医保局网站均可查询)。在养老院申办长护险,长护评估申请、待遇享受等事项由养老院通过系统直接办理,无需亲临医保经办机构。
申请人或家属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1.申请人社保卡或医保卡,以及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广州市长期护理需求评估申请表》(可向养老院索取)及有效的疾病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申请人小一寸彩照1张。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提供的病历资料越完整越好,患有中重度痴呆症的,一定要提供本市二级以上(含二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中的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性医院神经内科痴呆症或智能障碍(中、重度)诊断证明。
鉴定评估流程
1、提出申请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病情基本稳定,已在长护定点机构办理登记入住或建床(含居家建床)手续的参保人员可由本人或亲属、代理人携带相关材料向养老院提出评估申请。参保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长护定点机构不予受理长护评估申请:
(1) 患有急需治疗的各种危重疾病,病情不稳定的;
(2) 患有重度精神类疾病的;
(3) 距上次长护评估不通过结果作出之日起不足半年,且参保人员病情及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无明显变化的。
2、机构初评
申请人提交的基本信息、参保信息及申请项目在通过长护定点机构审核后,长护定点机构按规定安排评估小组对申请人病情及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进行初步评估,通过初评的申请人资料由长护定点机构进行网上申报
3、现场评估
通过机构初评的申请人按照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安排接受长期护理需求评估专家小组的现场评估。
4、集体评审
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组织长期护理需求评审专家小组对现场评估结果进行集体评审。
5、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及长护定点机构内公示。公示期内,申请人或长护定点机构等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经长护定点机构向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复核评审结果有误的,更正评审结果后重新公示。
6、意见送达
经公示对评审结果无异议的,由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自长护定点机构网上申报之日起60日内出具《广州市长期护理需求评估意见》,并通过长护定点机构送达申请人。申请人自收到长护评估意见之日起15日内有异议的,应通过原申请渠道向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申请复查,复查长护评估意见为最终结论。
7、待遇生效
《广州市长期护理需求评估意见》自出具后次日生效,有效期原则上为一年。参保人员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0日内按原申请渠道提出长护评估申请。
原来“长护险”的好处这么多!
赶快帮家里符合条件的老人申请吧!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