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侨热点(民生类)问答!你了解吗?来看→
为紧贴侨胞需求,新版《涉侨服务手册》筛选更新了54条热点问答。
一起来看看有关民生类的热点问答吧!民生类
Q1:留学生在国外,身份证到期了,但因为疫情原因无法及时回国办理,可以委托亲属代办吗?
A:针对境外留学生、务工人员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因疫情无法回国办理换证手续问题,公安部专题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在确保群众用证安全前提下,研究推出了因疫情无法回国人员可委托国内近亲属代为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手续的政策措施,已于2021年7月20日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具体落实。如有换证需求,可直接联系本人在国内的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咨询或办理。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官网
Q2:因疫情无法回国,但银行卡和网银即将过期应如何处理?
A:目前各大银行的官方App上均有在线换卡业务,可申请寄到指定地址,再由国内亲属协助寄往国外。但网银续期和预留身份信息更新业务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前往银行自助终端办理,建议回国后及时办理。
指引:各大银行客服
Q3:“疫苗护照”(国际旅行健康证明)是什么?如何申请中国“疫苗护照”?
A:所谓“疫苗护照”,是各种形式的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即证明该公民已接种了新冠疫苗的文件。该文件有两种形式:(1)电子二维码;(2)纸质接种证明。很多国家政府为突破疫情所带来的旅行限制,已经推出各类便携式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并积极推动“疫苗护照”的国际互认。
可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申请国际旅行健康证明,选择“查看及出示国际旅行健康证明”进行操作。首次登录前,需根据程序提示进行个人身份认证及护照等旅行证件认证。
指引: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登录认证→出示国际旅行健康证明
Q4:已在国内接种新冠疫苗,因出境需取得英文版接种证明,怎么办?
A:可向接种地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申请出具新冠疫苗接种中英文证明。
若您的接种地为上海市,还可以登陆健康云APP,在接种记录中,选择接种凭证服务包,即可申请办理。
指引:健康云APP→接种记录→接种凭证服务包
温馨提示:各地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联系信息详见本册便民信息
Q5: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应如何办理领事认证?可到哪里办理认证?
A:我国内地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送国外使用前,一般应先由认证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外国驻华领馆领区内省级外事办公室办理领事认证,再由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馆或领馆办理领事认证。
目前,外交部委托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海南、云南、四川、贵州、湖南、湖北、江西、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广西、内蒙古、上海、重庆、长春、宁波、青岛、陕西、哈尔滨、烟台、珠海、济南、河南、威海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市级外事办公室开展领事认证业务。对上述省、区、市内涉外公证处、贸促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等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如文书使用国在当地设有领馆或其领馆领区包括该省、区、市,且领馆开展认证业务,则文书应先送该省、区、市外事办公室办理认证,而后送相关国家领馆办理认证。(详见《外交部领事司及其委托(授权)的地方外办或其他机构》)除上述情况外,其他需办理认证的文书应先经中国外交部领事司办理认证,而后送相关国家驻华使馆办理认证。
指引:中国领事服务网→中国公民出国→领事认证
Q6:送至中国境内使用的外国文书,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领事认证需要什么材料?
A:无论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其送至中国境内使用的外国文书,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领事认证所需材料如下:
(一)当事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及其办妥驻在国主管机关公证认证手续的文书原件及复印件(不可拆开原装订):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当事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如办理公司文件认证,还应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护照复印件及能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的公司文件。
(四)填写真实、完整、准确的申请表;
(五)领事认证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引:中国领事服务网→中国公民在海外→领事认证
Q7:华侨华人和港澳台人士可以在国内收养子女吗?
A: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可以在内地收养子女,收养人应当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地区(盟)行政公署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只有与中国建立收养合作关系的国家的公民可以在中国收养子女。目前,已有十七个国家与我国签订收养合作协议,分别是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西班牙、意大利、荷兰、比利时、丹麦、挪威、瑞典、芬兰、冰岛、爱尔兰、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
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应当亲自来华办理登记手续。夫妻共同收养的,应当共同来华办理收养手续;一方因故不能来华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公证机关)和认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使领馆)。
指引:一网通办→政务服务→涉港澳台、华侨、外国人和市儿童福利院弃(婴)儿、孤儿收养登记
Q8: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和澳门居民在沪申请律师执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A: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沪申请律师执业需要提交材料与大陆居民相同,同时根据《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另需提交身份证明和未受过刑事处罚证明材料须经内地认可的公证人公证,并须书面说明是否具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外国律师资格以及是否受聘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外国律师事务所的情况。
除依规定必须本人办理的事项外,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须由申请人出具委托书,同时提交申请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指引:一网通办→政务服务→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
Q9:对于港澳台、外籍人士申请教师资格,如何办理?
。
A:申请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学生证、研究生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等。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目前未开放外国国籍人士申请
认定教师资格。
指引:一网通办→政务服务→涉外服务专窗→港澳台居民、华侨→职业发展→教师资格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
Q10:持有境外驾驶证如何换发内地驾照?
A:持境外(含港、澳、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需前往车辆管理所各区分所、市车管所窗口或自贸区交警支队驾驶人管理窗口办理,所需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和《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2)《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3)有效期内的境外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翻译机构如下:
●上海外国语大学翻译总公司 虹口区赤峰路573号
●上海市外事翻译工作者协会 静安区北京西路1277号1607室
●驾驶证核发国的使馆、领馆
(4)前往核发境外驾驶证的国家或地区所持的护照或者《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申请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机动车驾驶证的,还应当考试科目三。
指引:交管热线12123、市民热线12345
Q11: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国产小汽车享受何种优惠?
A: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自用国产小汽车办理免税手续,除按规定提供申报资料外,还应当提供海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回国人员购买国产汽车准购单》。
指引:国家税务总局官网→税收政策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Q12:因国外疫情紧张提前回国,然后在境内上网课拿到了毕业证,像这种境外学习时间不足9个月,是否可以申请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
A:考虑到疫情以来,各国出入境政策对留学人员影响较大,海关总署对留学生购车的适用人员、回国时间审核标准以及临时性政策有效期等作了部分调整。
特殊审核标准适用于疫情发生前已前往境外留学的人员,其在疫情期间回国并于此后在境内完成学业,未再次出境就学。相关申请人员限于总署制发的《关于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有关问题的通知》(署监二〔1992〕1600号)、《关于下发〈《海关对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购买免税国产汽车管理办法》操作说明〉的通知》(署监二〔1992〕1703号)、《海关总署关于简化和规范我留学人员购买国产小汽车有关手续的通知》(署监发〔2004〕341号)等文件规定的回国服务留学人员。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外,申请人应提供规定和必要的其他材料。
对上述人员的学成回国日期,可根据其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官方文书所记载的毕业日期(学成日期)确定,即:将毕业日期或学成日期的次日作为学成回国日期,用以办理相关申请和审核。有关人员境外学习时间与境内学习时间累计之和应不少于9个月。自其毕业日期(学成日期)第二日始至申请日止,期间不满一年。
上述政策的截止日期暂定为2022年9月1日。
来源:上海海关12360热线
Q13:归侨在境外取得的专业成果可以作为本市相关部门职称评定的依据吗?
A:可以的。归侨在本市工作一年以上并从事专业工作的,可以参加本专业职称资格评定,其在境外的本专业工作年限和成果,可以作本专业职称资格评定的依据。
依据:《上海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源:上海市华侨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