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纪委部署的这项工作,事关1300多名市管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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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上午,市纪委召开会议部署市管领导干部重要节点廉政风险提醒防范工作。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蒋文丰出席并作工作部署,市纪委常委陈增青主持会议。
重要节点廉政风险提醒防范是指针对领导干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的一些重要节点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采取提醒告知等形式进行及时干预的一种教育防范方式。开展重要节点廉政风险提醒防范工作,是坚持挺纪在前,提高廉政教育针对性、突出个性化的需要。
会议要求,市纪委各派驻机构和各区县(市)纪委要在市管领导干部面临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退出领导岗位、到社会团体或企业兼任职等15个重要节点时,明确提醒告知领导干部该节点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曾经发生的相关违纪违法案例、防范廉政风险或改正问题的建议措施和相关党纪规定等四个方面的内容,促使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筑牢拒腐防变的纪律防线,有效化解廉政风险。
各区县(市)纪委有关负责人、市纪委市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和市直机关纪工委书记参加会议。
哪些情形进行廉政风险防范提醒?
1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时;
2退出领导岗位时;
3到社会团体或企业兼任职时;
4因公因私出国或赴港澳台时;
5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时;
6婚姻状况变化时;
7操办家庭婚事时;
8操办家庭丧事时;
9子女升学时;
10购房、装修或租赁房产时;
11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港澳和台湾居民通婚时;
12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或在国(境)外工作、生活一年以上时;
13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变化时;
14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时;
15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时。
怎么样进行廉政风险防范提醒?
廉政风险提醒采用书面方式进行,由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市直机关纪工委和各区县(市)纪委根据提醒情形,按照《领导干部重要节点廉政风险提醒防范手册》的要求,向市管领导干部提供相应的提醒单,市管领导干部收阅后在提醒回执单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