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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这份“新四禁”核心区范围调整图值得收藏

2015-10-14 宁波交警


公告

为提升我市城区部分道路整体交通环境,缓解商贸、居住区周边大型货车通行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5年11月5日起,对我市城区部分道路和区域禁货交通管制措施实施调整,即交通“新四禁”核心区范围调整。

具体内容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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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区禁货管制规定
10:00-24:00,禁止三轴及以上货车和非浙B黄色号牌货车通行;


26:00-24:00,禁止核载0.75吨及以上货车和非浙B号牌货车通行;


3早晚高峰7:00-9:00、16:30-18:30禁止所有货车(除“货的”外)通行。
原核心区范围

逆时针由通途路—机场路—环城南路—中兴南路—兴宁路—兴宁东路—福庆南路—福庆北路等道路构成的封闭圈。除福庆南北路(通途路—百丈东路)外,其他封闭圈边界道路不适用核心区禁货管制规定。

调整后核心区范围

逆时针由甬江—庆丰桥—人民路—环城北路—倪家堰路—宁慈东路—北环西路—机场北路—机场路—环城南路—奉化江—鄞县大道—宁横路—沧海南路—兴宁路—兴宁东路—福庆南路—福庆北路—通途路—聚贤路等道路构成的封闭圈。

除通途路(福庆北路—聚贤路)、福庆南北路(通途路—兴宁东路)、兴宁东路(福庆南路—世纪大道)外,其他封闭圈边界道路不适用核心区禁货管制规定,按原交通管制规定执行。

蔬菜市场、现代市场货车通道设置

环城南路(沧海南路—奉化江)、永达路(沧海南路—中兴南路)作为货车通道使用,其禁货管制规定如下:

17:00-21:00,禁止核载0.75吨及以上货车通行;


20:00-24:00,禁止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原称农用车)、拖拉机通行。
此次调整不包括的其他道路和区域仍按原交通管制规定执行。

受交通管制影响的单位和市民请提前安排好工作和生活,选择好出行线路,自觉遵照执行。


责编:郑韬


“新四禁”核心区范围的调整是为了减少货车通行对周边商贸、居住区的影响,支持的请点ZAN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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