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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女孩吃螃蟹+柿子后中毒身亡?!家长已提请尸检,真相恐怕没那么简单!

2016-10-15 南昌晚报

秋风渐起,河蟹正肥。

又到了吃螃蟹的好时节!

然而最近一种吓人的说法传遍了朋友圈!




日前一篇《美国卫生局叫停华人吃蟹黄,因为其可能致癌》的文章在网上迅速传开。


网帖消息称,美国卫生局将华人最爱的蟹黄、蟹膏列为禁吃部位,理由是这些地方是化学物质集中之处,可能包含大量致癌物质,例如多氯联苯、二噁英和镉。


这是真的吗?






还能不能愉快地吃大闸蟹了?

日前有记者专门去采访了专家:


“致癌”一说太夸张了……

对网传“致癌”消息深圳市慢性病防治中心主任医师、营养学博士徐健表示:

现在市面上主流的大闸蟹,基本都是人工养殖的,对水域水质有一定要求。

因此,人工养殖的螃蟹不会有太大机会富集污染物。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营养与食品安全系副教授、食品科学博士范志红也表示:

从生物角度分析,即使水域被污染,螃蟹化学物质集中的部位其实也并不是蟹黄,而是蟹鳃、蟹肺、蟹肝等不食用的部位。

另外,螃蟹属于季节性食物,一般人不会过量食用。就算含有少量污染物,也不至于“致癌”。

小编的心情刚刚平复下来,

却又看到了这条新闻……


昨天(14日),网络的一则新闻受到广大市民关注:

“盐城一对小姐妹吃了螃蟹和柿子致一死一伤”


据了解,这个消息来源于盐城市盐都公安信息快报,可小女孩死因的说法却一波三折,从警方信息快报中的“食用螃蟹和柿子”,到医院病例记录的“不洁食物”,再到女孩家长认为的“医疗事故”,究竟哪个是“真凶”未有定论。目前,女孩家长已提请对女孩尸体进行医学鉴定。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分局官方微博@平安盐都今日也通报称,

网传“二人食用螃蟹和柿子致一死一伤”不实,

二对于死亡的具体原因,警方正在调查中。



我们首先来看看这件事:

消息称“女孩食用螃蟹+柿子” 非正常死亡


10月13日,盐城市盐都公安局信息快报报道称,

“10月11日晚,盐城市盐都区大冈镇勤嫁村二组赵某,3岁的小女儿和9岁的大女儿在食用螃蟹和柿子之后身体感到不适,因赵某在上海打工,两小孩被孩子的爷爷送至大冈医院输液治疗,当天回家。

12日,两个女儿病情加重,3岁女儿死亡并于13日凌晨被赵家人埋葬,9岁女儿被孩子爷爷直接送至盐城北三院抢救,目前9岁女儿已脱离生命危险,正在留院观察。”

有记者采访到了孩子的父亲,对于警方的信息快报中提到的“食用螃蟹和柿子”的说法,孩子的父亲赵先生予以否认。

他表示,10月8日那天,孩子爷爷的确带了些螃蟹回家,但是当天就被孩子吃完了,“柿子在事后也吃了,并不是同一时间段。即便发生反应,也不应该是三四天后。”

死因与变质食物有关?女孩家人否认


据孩子爷爷回忆,11日夜里12点多,已睡觉的大孙女突然出现呕吐症状,一个小时后,小孙女也出现同样症状,还伴有腹痛,由于家中没有药物,就倒了白开水给两个孙女喝下就又休息了。夜里4点多钟,两孙女的呕吐症状更加明显,就送她们去盐城盐都区大冈中心卫生院就诊。接诊的医生得知情况后,给两个孩子各打了一针


12日晚上,两个孩子再次哭闹不断,爷爷又带着两孙女前往大冈中心卫生院。遗憾的是,小孙女最终不治身亡,而大孙女被送往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抢救。

11日事发当天,女孩还吃了家里做的芋头烧肉和春卷。有传言称春卷可能是变质的。但孩子爷爷说,当晚的春卷是今年开春时自己亲手包的荠菜馅,剩下6个一直放在冰箱里冷冻。当晚小孙女只吃了半个春卷,大孙女吃了两个半,剩下的被他和老伴吃了。

孩子父亲质疑:可能是医疗事故


在大冈中心卫生院的就诊病历上记录了小女孩最后的治疗过程。

10月12日晚11:45,病历上写道:

“呕吐一天,哭闹不止二小时。T35.6度(体温),唇发绀,神清,烦躁不安,心率130分/次,律齐,无病理性杂音,双下肢不肿。转上级医院。”


五分钟后,也就是11:50,病历显示,

患儿神志不清,呼之不应,昏迷,唇发绀,心跳、呼吸停止,立即予以心脏按压,在吸氧的同时予心电图监护,并予肾上腺素0.5ml皮下注射,抢救30分钟后患儿心脏复苏失败,告知家长患儿已逝。


孩子父亲赵先生觉得3岁的小女儿走得太突然,他认为孩子的死可能是医疗事故,便选择报警。13日下午,赵先生做了相关笔录,并要求做医学鉴定。在赵先生的允许下,村里安排人员将已经掩埋的小女孩尸体给挖了出来,送往殡仪馆作冷冻处理


所以,关于食物到底是不是导致孩子死亡的原因,这一问题还尚待确认。

专家: 柿子+螃蟹、变质食物通常不致命

3岁小女孩离世,真正的死因还需要进一步检验,而这个事件当中先后传出的“祸首”,“柿子+螃蟹”以及可能变质的春卷等,是不是真的有那么一点可能会致死?

专家表示,这两类食物一般都不会危及生命,但如果导致严重腹泻又没有及时就医的话,也确实有致死的可能。

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急诊科刘克琴主任医师表示:

柿子和螃蟹是广为流传的不能一起吃的食物,但是从食物本身来看,这两种食物并不会直接产生反应。


如果说有什么危害的话,这两种食物都是大寒的食物,肠胃功能弱的话可能不能耐受,产生腹泻。


另外螃蟹还要注意有没有污染,烹饪上有没有煮透,如果不干净的话,也容易发展成细菌感染,引起腹泻。 


“我们通常认为腹泻是个小问题,但在有些情况下也是可以致命的。”

刘克琴表示,严重腹泻的患者会丢失很多消化液,体液是缺失的,而感染本身又会导致血管扩张,这种情况下血压下降,血液无法正常灌注到大脑、肾脏等其他器官,引发其他功能障碍,在这种情况下就会有生命危险了。

但一般来说,如果腹泻能够及时补液,同时控制住感染的话,并不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发生。

看了“螃蟹+柿子”不能一起吃这一说法,有其一定的道理,但并没有这么夸张。

最后,小编送上几条吃螃蟹要注意的事项~

对于肠胃不好的人来说,这些食物不能与柿子同吃





1、柿子不宜与高蛋白食物同食。

同螃蟹一样,其他一些高蛋白食物如鱼虾、贝类、牛奶在鞣酸的作用下,亦容易凝固成块,形成胃柿石。



2、柿子不宜与甘薯同食。

柿子中含有单宁和胶质,会刺激胃壁分泌胃酸,引起烧心等不适感;甘薯含气化酶,吃后也会发生烧心、吐酸水、肚胀排气等现象。



3、糖尿病人忌食。

柿子中因含10.8%的糖类,且大多是简单的双糖和单糖(如蔗糖、果糖、葡萄糖),因此吃后很容易使血糖升高。对于糖尿病人而言,尤其是血糖控制不佳者更是有害的。



4、柿子不宜与黑枣、山楂、桔子、石榴同食。


植物性胃石以柿子、山楂、黑枣引起居多,桔子、石榴等也可引起,这些水果(尤其是未成熟的果实)鞣酸含量很高,鞣酸和胃酸接触后可形成鞣酸蛋白,很难溶于水,沉积在胃内,再与果胶及植物纤维等凝结成块后,即形成胃石。


最后小编提醒:柿子不能和皮同吃。这是因为柿子中含有的鞣酸绝大多数都是集中在柿子皮中,柿子在脱涩时,是不可能将其中的鞣酸全部脱尽的,要是连皮一同吃很容易形成胃柿石,特别是脱涩工艺不完善时,柿子皮中所含的鞣酸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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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现代快报、南方都市报、央视新闻、无锡交通广播,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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