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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4


下面是江西省纪委省监察厅官方微信通报


违纪问题通报

2017年4月,江西省全南县纪委通报了该县文联主席李恢明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

经查,2016年12月,李恢明为其女操办婚宴,向组织报备在全南县某酒店摆宴20桌,宴请亲属160人,非亲属40人,承诺不邀请管理服务对象。事实上,李恢明先后分两次在全南县和其老家信丰县办宴,共摆宴40桌,并违规宴请其管理和服务的文学艺术人才10人,收取礼金2200元,与向组织报告事项严重不符,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7年4月,经全南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报县委同意,给予李恢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上缴国库。



事件回顾


2016年12月26日,李恢明就嫁女婚宴事宜向组织作“两报告一承诺”,承诺严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不大操大办、不宴请管理服务对象。


但实际上,李恢明很快把对组织的承诺抛一边了。2016年12月28日,李恢明在老家信丰县办了15桌酒席,宴请亲属、朋友、同学等共130多人;2017年1月6日,在全南县与其亲家合办酒席共70桌,其中以李恢明名义宴请25桌,宴请对象除亲朋好友外,还有其管理和服务的文学艺术人才10人,收受礼金2200元。



查处经过


2017年1月6日,全南县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全南县文联主席李恢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操大办女儿婚宴。全南县纪委对此高度重视,当天就组成调查组,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随后,调查组约谈了李恢明。


“你女儿婚宴操办了多少桌?”“有没有邀请管理服务对象?”

调查组工作人员开门见山、直奔主题。


“20桌,没有邀请管理服务对象,都是我自己的亲戚朋友。”

李恢明故作镇定地回答。

“那你在信丰县办的宴席作何解释?”

调查人员紧盯问题不放。


“老家的亲戚朋友来全南不方便,我也是没办法啊,就一个女儿,总要热闹热闹吧……”

李恢明辩解道。


“那你在报备时,为何不写明情况?”

调查人员追问。


“这个问题确实疏忽了,现在我知道错了,请组织上体谅我年纪大,一时大意。”

李恢明打起了“太极”。


“那些文学艺术人才是你的管理服务对象,你怎么也宴请了?”

调查人员接着问。


“哎,这个……都是老朋友了,以前他们家办婚宴时我随礼了,礼尚往来嘛……”

李恢明支支吾吾道。

“不如实向组织报告有关情况,违反了组织纪律,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违反了廉洁纪律。你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本应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礼尚往来不是你违纪的挡箭牌!”

调查人员严肃地说。


调查人员的一席话,让李恢明成了霜打的茄子——蔫了。


“我总认为自己只有一个女儿,出嫁又是人生大事,‘气派’些更有面子,于是把党规党纪抛在脑后,说到底还是心存侥幸,党纪观念淡薄,没有时刻绷紧廉洁之弦,真是不应该啊。”李恢明在检查中写道。(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甘士莲)



案例点评:纪律红线不容逾越


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属人之常情。但党员干部首先要遵守党规党纪。李恢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理所应当,然而他却漠视纪律和规矩,顶风违纪,最终越过了党纪的红线,挨了板子。


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此案中吸取教训,严守纪律,常怀敬畏之心,时刻警醒自己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切勿在纪律面前“任性”而为。此案也反映出,在当前大力正风肃纪的形势下,仍然有一些党员干部心存侥幸、不知敬畏。这也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刘文秋 作者系江西省全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来源 | 廉洁江西

编辑 | 付梦影

审校 | 李松云、陈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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