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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办“身后事” 今年东坡区将建成8个农村公益性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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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区民政局对位于思蒙镇三大湾村5组和崇礼镇中塘村6组的农村公益性公墓进行了批复,思蒙镇仁湾园公墓占地4.5亩,设计1038个墓穴,目前已完成80%施工任务,预计4月底完工并投入使用;崇礼镇玉婵园公墓占地8.16亩,设计1316个墓穴,目前已完成50%施工任务,预计6月底完工投入使用。
农村公益性公墓是为农村村民提供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严禁个人、民间资本引入,完全满足了逝者就近安葬、落叶归根的愿望,对提升乡风文明将起到积极作用。同时,农村公益性公墓建成后也将极大地减轻丧属的经济负担。
今年东坡区计划在全区13镇全面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目前建设工作均已启动。到明年底,将实现平均每镇有1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实现全区行政村全覆盖,切实保障农村群众“逝有所安”殡葬需求。同时,按照墓园变公园、公园变景区的要求,将农村公益性公墓打造成乡村绿色环保、移风易俗、文化传承、家风家教示范基地。
“为了推进我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进程,近日,区民政局、区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免除城乡居民基本丧葬费及给予节地生态葬一次性奖补的通知》,农村居民去逝火化后入住公益性公墓,可叠加享受两项政策,补助标准能达到2200元/人。”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通知中提到,对具有东坡区户籍,去世火化后且未进行骨灰装棺二次葬的所有城乡居民,对遗体接运费、遗体冷藏存放费、遗体火化费、骨灰寄存费等进行实报实销,最高不超过1200元。除此以外,去世火化后骨灰实施了花葬、树葬、草坪葬、水葬等不保留骨灰生态安葬的城乡居民给予1000元一次性奖补。农村居民去世火化后,骨灰安放在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视同节地生态葬,给予1000元一次性奖补。
来源:陈浩
编辑:陶然 | 审核:刘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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