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这些学校要给受疫情影响的困难学生发补助
广东不少高校已出台疫情防控期间
学生资助相关措施
及时帮助有需要的同学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可申请代偿2019和2020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应还本息
借款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因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造成家庭经济困难,无力负担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可由借款学生本人或书面委托他人申请代偿2019和2020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应还本息。如果发生借款学生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由共同借款人或其他近亲属申请一次性代偿全部国家助学贷款应还本息。
华南师范大学
将设立防疫专项资助
在疫情结束后,2019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湖北籍学生将纳入寒假返乡路费补助对象,每人发放400元专项补助。学校还将设立防疫专项资助,因疫情造成个人和家庭经济困难的非湖北籍学生,可向学生工作部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学校将根据湖北籍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分档次发放防疫专项补助。对于近三年内已经毕业且处于还款期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还本付息的,可向学校提出代偿申请。
广东海洋大学
感染疫病家庭困难学生可减免学费或申请临时生活补助
广东海洋大学将在本人或家人感染疫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校后,根据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在国家资助的基础上,采取减免学费或临时生活补助、车费补助、贷款代偿等方式,保障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所需经费从学校奖助事务经费或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奖励性返还资金中开支。
广东药科大学
协助助学贷款毕业生渡过疫情难关
广东药科大学要求各院系要积极了解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关怀慰问留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妥善安排他们的生活学习,并协助助学贷款毕业生渡过疫情难关,为有需要的学生申请办理还款救助手续。
星海音乐学院
疫情严重地区应届毕业生返校后申请临时就业困难补助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直系亲属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需住院治疗的或因隔离严重影响家庭经济情况的,给予相应临时困难资助。对疫情严重地区的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返校,学校将根据学生提供的交通出行有效票据予以相应资助。家庭经济因疫情影响而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应届毕业生(2020届),尤其是疫情严重地区和被集中隔离观察的应届毕业生,可于开学返校后申请临时就业困难补助。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开展临时困难补助工作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为了帮助因受此次疫情影响,经济困难的学生渡过难关,面向全校全日制在读本专科生,开展临时困难补助工作申请工作。学生须如实反映所在家庭的临时困难情况,学校将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给予相应资助。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对疑似或确诊学生给予1000元-2000元临时困难补助
对疑似或确诊为新冠肺炎学生,将视具体情况予以1000元-2000元的临时困难补助;对家庭成员有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的学生,视具体情况予以600元-1000元的慰问补助;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在校留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视具体情况予不超过500元标准的慰问补助;对返校途中常规需途经湖北但绕道回校的学生,因绕道产生的额外车费,学校将根据学生提供的车票等出行票据情况予以最高不超过800元的车票补助;对疫情严重的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在2019-2020学年度未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可视具体情况予以600元-1000元的就业帮扶困难补助。如因借款学生本人或家庭直接亲属患新冠肺炎,导致无力按期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可向学校申请代偿2019年度和2020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应还本息。
广东警官学院
家庭困难学生住院的可申报1000-3000元特困补助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新冠肺炎住院的,视具体情况申报1000元-3000元的特困补助;对学生家庭成员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视具体情况予以500元-800元的慰问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应届毕业生(2020届),尤其是疫情严重地区的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学校求职创业补贴。
韶关学院
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可办理2000元/人就业补助
在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有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因患病住院,可视具体情况予以1000元-2000元的特困补助;学生家庭成员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可视具体情况予以500元-800元的慰问补助。学生回校因绕道产生的额外车费,学校可根据车票等出行票据予以最高不超过800元资助。各家庭经济困难的应届毕业生(2020届),尤其是疫情严重的地区应届毕业生,本学年未获得国家助学金,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补助金额500-800元。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将为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每人2000元的就业补助。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患病学生予以3000元或5000元特殊困难补助
学生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疾病,学校视具体情况予以3000元或5000元的特殊困难补助。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应届毕业生(2020届),本学年未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可申请防疫专项补助,给予补助。对于已经毕业且处于助学贷款还款期的借款学生,因本人或者直系亲属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失去还款能力的,报贷款经办机构(生源地或学校)为其申请代偿2019年和2020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应还本息。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予以1000-2000元经济困难学生疫情专项特殊困难补助
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对学生予以1000-2000元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专项特殊困难补助。如学生的家庭成员有确诊为新冠肺炎住院病例的,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500-800元的慰问补助。对审批通过在寒假期间留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可予以800元标准的慰问补助。对返校途中常规需途经湖北的学生建议绕路返校,因绕道产生的额外车费,可根据出行票据情况予以不超过800元的车费补助。对疫情严重地区的应届毕业生,因疫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但未获得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可予以800元的专项补助。学院将根据真实线上帮扶学习时长等情况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帮扶对象50-100元网络流量及购买网上学习资料补助。
面对疫情
你不是孤单一人
学校也是你坚强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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