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届应届毕业生,顺德公开招聘教师713人!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
赴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设点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的2023届应届毕业生(即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毕业年限(即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学科)需求
具体见附表1、2。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乐于奉献。
(二)教师资格
(三)年龄
(四)学历
(五)专业
(六)身体状况
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6日上午8:30-11月18日下午17:30。采取网络报名形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顺德区教师招聘系统(网址:http://zhaopin.sdedu.net)点击公共服务栏中的“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报名,报名前注意仔细阅读《顺德区教师招聘系统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指南》。应聘人员登录后即可在系统中选取招聘岗位(学科)报名,报名时需通过系统上传报名材料,包括:报名基本材料的电子版(电子扫描件等)及初试说课视频。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审核。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应聘人员自负责任。网上资格审核结果在系统公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初试。
(三)初试
(四)复试
复试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养(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由区教育局直接组织。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
(五)体检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结果的使用,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需及时将情况报备区教育局。
(七)公示
经过考察同意聘用的拟聘人员,在顺德区委组织部网、顺德教育信息网教师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八)聘用
若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的,公示中发现问题的,顺德区教育局审查资料不合格的,自行放弃聘用(或不服从统筹安排学校岗位)的,所缺岗位人员,是否依次递补,由招聘学校研究提出意见后报顺德区教育局审批。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七)本次复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复试等工作。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防控要求有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本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有关事项
大良教育办29938337;容桂教育办28381223;
伦教教育办27720137;北滘教育办23271076;
陈村教育办23830092;乐从教育办28338898;
勒流教育办25534334;龙江教育办23888643;
杏坛教育办27388313;均安教育办25510663。
监督电话:0757-22833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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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顺德区教育局
编辑:佛山新闻网 王璐璐
审校:蔡泽俊、陈绮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