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日 ——诚信是最好的商品
现代工业的飞速发展及生产技术的不断革新促使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各种消费品也日益增多,消费结构更是日趋复杂。在消费市场一片大好的同时,消费事故也层出不穷,对消费者造成严重的损害。
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1983年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应运而生,在之后每一个3月15日,国际消费者联盟都会举行相关活动。而在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建立了第一个国家层面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其宗旨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但世界上总存在那么一些人,他们利欲熏心,无利不起早。他们的贪欲战胜了善念,为了个人私欲,他们常常会肆无忌惮地将邪恶的种子播洒人间。为了牟利,他们无恶不作——他们往奶粉里掺面粉、掺糖精、掺三聚氰胺,他们将假烟、假酒,甚至是假疫苗投放到消费市场,他们肆意泄露用户个人隐私……但历史告诉我们,这些做法绝对不会长久。
古语有云:“诚招天下客,誉从信中来”。确实如此,经商者贵在诚,商家要在固守道德底线的同时,切实做好产品、做好服务,才能于无形中树立良好的信誉,也才能真正赢得消费者的支持与信赖。
产品从生产到进入市场需要经过重重环节,在这个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疏忽与纰漏。但商家要敢于直面自身产品的不足与缺陷,在产品研发、设计、生产的过程中精益求精,严格把关,并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产品的质量,以质量赢得消费者的信赖,而不是明知不足还依然故我,甚至是投机取巧、自欺欺人。
关于诚信经营,早有一批优秀企业给我们做了榜样。1985年,有用户反应海尔冰箱存在质量问题,海尔集团在第一时间给客户换货后,立即对全厂冰箱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有76台虽不影响制冷功能但外观有划痕的冰箱。时任厂长的张瑞敏认为:“有缺陷的产品就是不合格的产品”,下令当众砸毁这些冰箱。历经此事后,海尔集团一直坚持信念,最终得以成为国内该行业的龙头企业,为百姓所信任。
对于新一代的企业,只有诚信经营才能让在自己在浪淘沙般的市场经济中获得长远立足。
诚信做人,诚信经商,只有拥有良好的商品品质与商业形象,企业才能真正做大、做强。
不仅商家要学会诚实,消费者也必须学会维权。消费者们应对自己的权益有清晰而敏感的认知,在商家迫害自身权益时应及时做出维权措施。不论是网购还是线下购物我们都可以通过投诉来解决一些问题,有时候遇到一些更为棘手的问题时我们可以通过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专线进行投诉。但你以为打12315就万事可以了?其实12315是工商部门热线,主要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消费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图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简单来说它最多只能处理工商职能下的业务,并不能跨权限处理所有问题。所以另外一个更快的方法就是下载12315APP或者微信小程序,然后找到真正管事部门投诉举报
消费者权益日的目的,首先在于让人们重视消费者的应有权益,促进世界各地的消费者组织进行合作与交流,从而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而更重要的是,希望能用这一天对消费者进行教育与援助,让消费者在提高自身维权意识和能力的同时,更好地拿起法律的武器对不良商家说“不”。
消费者的权益应由商家和消费者自己共同守护,让我们为未来更加美好的消费市场努力吧!
往期回顾
计客传媒
编审 李 欣 池炳良 朱忆红
责编 李 玲 王梁蔚
主编 段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