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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终评公示
根据《关于在全国法学会系统开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会字〔2018〕44号),经中国法学会会长办公会会议、中国法学会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终评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18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中国法学会“双先”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反映。个人反映问题的,最好能够署真实姓名,以方便查核结果反馈。
联系电话:
(010)66518531 (010)66132433
通讯地址:
100081,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4号院中国法学会人事部
附: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终评结果
中国法学会
“双先”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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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陈田一沫
审校 / 胡锦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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