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农村燃气安全!河北最新通知来了
河北省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最新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双代办,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2021年11月4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近期多起燃气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要求,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多发态势,保障农村地区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现就进一步做好农村燃气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实市县监管责任。目前农村清洁取暖正处于关键期,新老气代煤用户参差不齐,群众安全意识强弱不一。县(市、区)乡(镇、街道)要充分认清当前农村燃气安全面临的复杂形势,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负起农村燃气监管责任,扛起农村燃气安全管理第一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把不发生农村燃气事故作为底线,全面加强辖区内农村燃气安全管理,力量不足的,可聘请第三方对燃气安全形势进行核查评估,对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整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压实燃气企业主体责任。各地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立即开展燃气供热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督导燃气企业全面履行燃气安全主体责任,配足配齐燃气安全巡查工作人员,加大燃气设施巡查巡护频次,对农村燃气安全隐患持续开展全面排查,坚持“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置”的思维,坚决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农村燃气安全,保证群众安全取暖。
三、严格落实“两员”责任。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和燃气企业要进一步加强“两员”队伍建设,根据当地实际督导“两员”加大检查宣传力度,做到该查的查到、该走的走到、该巡的巡到、该说的说到、该整的整到、该报的报到、真正起到“哨位兵”“吹号人”作用,切实负起安全责任,守牢农村燃气安全管理的第一道关口。
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导致发生燃气事故的,各地要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
河北省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
来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