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清检说案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检察官“盯”上你了

清远检察 清远检察
2024-10-11


号外号外

第一期《清检说案》

开播啦!


《清检说案》是一档普及法律知识、宣扬法治精神、展示清远检察机关良好形象的普法栏目。节目甄选检察系统真实典型的案例,给大家讲述与分享办案过程中的点点滴滴,为大家送上简单易懂、受益终生的法律知识!

开场白:

南来北往走东西,春去秋来知冬夏。

万般滋味皆生活,世间百态一壶中。

大家好,欢迎收听清检说案!



生活中你是否经历过,对你念念不忘的电话骚扰,剪不断理还乱的垃圾短信、业务推销24小时不知疲惫的温馨问候!如果以上你都“中招”那么很可能你的个人信息已经泄露!

众所周知,现如今这个“大数据时代”,即便个人信息保护的很严实,但依旧是很容易泄露,尤其是我们的手机号,一旦泄露之后,各种麻烦、骚扰也就接踵而至。

《清检说案》本期为您讲述:个人信息需警惕,勿做他人谋利工具人!



案情回顾:


话说这是2019年的3月份,在某通讯店内,赖某正在为客户办理手机号码的实名登记手续,这赖某表面是规规矩矩的为客户办理手机卡开户业务,背地里却是打着自己的发财小算盘。您可能会问办理手机卡能发财?这是怎么样的一个生财之道呢?

原来,他是利用客户的身份证私下额外开通多张手机卡,并将手机卡加价出售给黄某,靠这种手段去赚取差价。赖某就是这家通讯店的实际经营者,黄某在明知赖某出售的手机卡是利用他人身份证实名登记的情况下,仍向赖某购买。在这之后,觉得这是一条来钱快的生财之道,于是又加价转卖给潘某、陈某等人。潘某、陈某呢,则是有样学样复制了赖某的方式,以同样的手段进行加价转卖。

2020年3月,赖某、黄某、潘某等人非法出售、转售公民个人信息获利共计43385元。赖某、黄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在2020年8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2021年,清远市人民检察院针对赖某等5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支持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全部诉讼请求。



案情总结:

有道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互联网时代,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多发频发,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本案是清远地区首例检察机关支持消费者组织提起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我们在生活中谨防上当的同时,更应严令禁止效仿赖某、黄某等人的不法行为,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以上就是本期的《清检说案》,感谢您的收听,我们下期再见!


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七十条

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本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众多个人的权益的,人民检察院、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组织和由国家网信部门确定的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ND




清远检察融媒体中心

来源: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编辑:苑家铭

主编:汤婉滢

责编:陈   双



大家都在看

登上央视丨清远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经验获央视报道!


清检为您丨坚持效果导向 推动检察听证常态化规范化开展



清检在行动丨揭牌!检警协作模式再升级


清检深一度丨“亲子齐学法 检察伴成长”强化家庭教育的检察监督与引导创新项目访谈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清远检察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