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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位山西落马老虎过堂,人没在

2017-06-21 》》 长安街知事


山西塌方式腐败涉及九大部级高官:令政策、申维辰、白云、聂春玉、杜善学、陈川平、金道铭、梁滨、任润厚。


前八人相继获刑之后,最后一位“任润厚”过堂了。略为特别的是,案子还在,人没了。


2014年8月29日,山西副省长任润厚落马,一个月后,他因癌症去世。。


同徐才厚一样,虽然人病故了,但根据党纪,依旧可以作出处分决定。


2015年4月13日,中纪委发布通报,经查,任润厚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贪污公款;严重违反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向他人行贿。其中,贪污、受贿、行贿问题涉嫌犯罪。


通报中如此描述对任的处分: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将其涉嫌违法所得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事实上,官员死亡或自杀,并不意味着调查停止。根据刑事诉讼法,死亡可能终结刑事责任的追究,可对于其非法所得还是会依法追缴的。


在大家通常看到的“双开”通报中,最后通常有这么一句: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由于人在移送司法之前死亡,因此如今对任的司法处理,是针对他的违法所得。


今天(6月21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任润厚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违法所得没收申请一案。


任的违法所得有哪些呢?2001年至2011年,他担任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期间,涉嫌受贿人民币198.505549万元;涉嫌贪污人民币69.16738万元;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共计折合人民币1209.900337万元及部分外币、物品。


由于任润厚于2014年9月30日因病死亡,提请法庭对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予以没收。也正由于他因病死亡,他的利害关系人参加了诉讼。


长安街知事APP此前曾做过介绍,任润厚出生于1957年,长期在煤矿系统工作,2011年从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任上提为副省长。


人死了,为什么还要继续侦查程序,进一步证实其违法所得的来源?


在对许多高官的“双开”通报中,我们常能看到这样的说法:对抗组织审查。对抗的情形大体是订立攻守同盟、转移赃物等等。因此,有的官员为了对抗组织审查、保全他人,往往会采用自杀等方式,试图一了百了,就此打住。


可事实证明,这样的想法是幼稚的,因为司法机关必然会通过追究违纪违法所得,来实现对案件的进一步突破,也就是说,涉案人死亡并不能一了百了。


值得关注的是,纪委“双开”任润厚时提到其存在行贿行为,但是法院开庭并未涉及。原因是,对行贿行为的追究只能涉及到其个人,而非其违法所得。但他到底向谁行贿,为何行贿,仍值得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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