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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处直提正厅,什么情况?

2017-10-09 》》 长安街知事


撰文|卫张宁

正处直接提正厅,县长直接升市长,哪个环节可以一步跨越?


近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意见(试行)》,提出了不少鼓励党政干部勇于担当的措施,其中就有这样一句话,引起了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的注意——


努力实现干部有多大担当就提供多大舞台。对在下一级党政正职岗位上干事创业、实绩突出、特别优秀的干部,可以直接提拔担任上一级党政正职。对干事创业实绩突出的地方和部门(单位),在选拔任用干部上重点考虑。


熟悉干部工作的小伙伴们都知道,一直以来,我们党对于领导干部任用都有一套严格的章程。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值得关注的是,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条例中还特别提到,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但对于破格提拔的要求也相当高。


不久前,安徽就破格提拔了两名年轻的“80后”干部。据微信公众号“美好滁州”消息,因工作需要,明光市桥头镇党委组织委员杨晨超拟任乡镇街道正科级领导职务,同时凤阳县团县委副书记邓家春拟任团县委书记,两人同样都是担任副科级职务未满两年,此次因工作需要破格提拔。

下级正职,直接跨越上级副职的台阶,突破任用年限的限制升任上级正职。由此不难看出,此番山东的新规,鼓励领导干部们勇于担当作为的力度非常之大。


除了给予正向激励外,山东新规中的容错机制同样值得点赞。其中提到,要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针对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等类似原因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建立相应的容错免责程序,及时容错免责、纠错防错。


事实上,除山东之外,已有不少省份在鼓励干部担当作为方面有所尝试。自去年以来,浙江、山东、湖北、湖南、江西等地都相继开始研究制定激励干部干事担当的相关文件,力度也是相当之大。


浙江省在《关于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治理为官不为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大力提升干部干事创业能力,同时对于为官不为的干部,通过函询诫勉、公开通报、组织调整等多种手段进行问责。


江西省在《关于支持、保护和激励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担当有为的意见》中提出,要强化凭实绩用干部的用人导向和考核结果运用的“指挥棒”作用,为勇于担当干事的干部建立容错免责机制,同时建立为官不为问责处理机制,重点是加大问责处理力度,畅通干部“下”的渠道。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关键期。全面深化改革任务艰巨繁重,迫切需要一大批拼劲十足、甩开膀子,能干成事的实干家。


然而,正是在变革时期,各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状态尤其需要关注。一些干部在管住手脚的同时,却懈怠了思想,不担当、不作为的现象屡屡出现:有的地方,只注重严管干部,不注重调动干部积极性,一些干部信奉“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无错”;还有的地方领导干部遇事左顾右盼,在改革创新方面,信奉“中间主义”。


在这样的大环境之下,一些地方进行的有益尝试,其现实意义不言而喻。在干部管理的顶层设计中,既严守纪律底线,惩处违纪者、问责不为者,又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改革创新者撑腰,无疑就是真正鼓励大家“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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