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当地时间8月1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宣布了对大约3000亿美元的中国进口商品加征10%关税的下一步计划,决定将某些商品的关税推迟至12月15日。这类产品包括:手机、笔记本电脑、游戏机、部分玩具、电脑显示器、部分衣服鞋帽。根据3000亿加税清单估算,这批商品规模约占3000亿清单商品的比例为59%。
目前中美双方已进行了多次通话,11月26日,双方就解决彼此核心关切问题进行了讨论,就解决好相关问题取得共识,同意就第一阶段协议磋商的剩余事项保持沟通。
预计在12月15日前会有更确切的消息,请产品在这一批加税清单中的企业保持关注。
沙特官方公布了新一批需进行SABER认证的产品,分别是:
永久性地或临时性地安置在城市中的设备、机械和构筑物;
粘合剂和胶水产品,如结构胶粘剂、皮革胶粘剂、鞋类胶粘剂、木制品胶粘剂、纸张胶粘剂、包装胶粘剂等;
制造用于装饰的塑料金属制品,如头发、手和脖子上的饰物;
塑料和金属管道系统,用于运输水和电力设施,建筑和配件;
无线通信设备,如移动电话、耳机、智能设备等;
包装产品,纸、纸板、木材、塑料、纺织品和其他用于包装的材料;
与食物接触的材料和表面,例如煮食设备、餐具、食物包装材料及容器;
由皮革、纺织品、塑料或这些材料的混合物制成的鞋;
在压力下工作的设备及其附件,如灭火器、高压锅;
消防产品,如灭火器、报警系统、消防软管;
烟花产品,如鞭炮、烟花。
SABER认证,是指针对非沙特本土企业(即出口至沙特的企业)进行的符合性认证评估计划,是新推出的基于原有的SASO认证的升级版。它其实就是一个网络工具,用于产品注册、发行和获取符合性CoC证书,因此对于中国出口企业而言非常重要。请相关出口企业务必与沙特进口商取得联系,确认注册信息。
越南财政部海关总局称,为主动防止产地诈欺、不法转口,越南海关已主动报告越南总理有关产地诈欺、不法转口的现况;同时已颁布2019年8月23日第1662/QD-BTC号决定有关落实总理2019年7月4日第824/QD-TTg号决定,批准“针对反规避贸易救济措施及防止产地诈欺加强行政管理”提案。
1. 补充、修正财政部2018年4月20日第38/2018/TT-BTC号公告规定有关检查确定进出口货物的产地(于2019年9月5日第62/2019/TT-BTC号公告)。
2. 补充、修正第127/2013/ND-CP号议定有关产地、货物标签相关制裁及2016年5月26日第45/2016/ND-CP号议定有关海关方面执行政违规处罚规定及强制实施行政决定,其中对产地诈欺、货物标签假冒及不法转口等行为补充处罚制裁。
3. 进行公务员手续业务的培训,以加强检查、发现产地诈欺及不法转口行为。
4. 适用各风险管理措施如:收集及分析国内外资讯以确定具有高风险产地诈欺、货物标签假冒及知识产权侵犯等货物,采用各业务措施以检查、调查及确认各违法行为。检视、确定进出口金额较生产能力、规模突增的企业及交易,以进行收集、分析资讯并决定检查、确认、调查违法迹象。
5. 海关计划对具体产品产业进行检查、确认,如进口合成板、木地板、脚踏车及电动脚踏车等产品。加强通关后的产品产地清查、检查工作,以发现各违法行为。
6. 举办货物产地研讨会,加强海关干部对诈欺行为的检查及发现能力等,以加强宣传、辅导货物产地、防止产地诈欺、假冒及不法转口等行为之工作。同时,配合媒体宣传、报导有关防止产地诈欺、货物标签假冒及不法转口之措施,报导有关海关发现及处理之个案。
7. 与相关各部会配合,如工商部、越南商工总会,进行检查、对照以针对逐批货品防止产地假冒、诈欺行为。配合各协会以评估各产业生产、出口能力,严查进出口突增的货品,严查具有产地诈欺、假冒及不法转口可能的厂商。另外,海关总局建议各部会完善法律基础。
8. 在防止产地诈欺、假冒及不法转运工作中通过资讯交换加强国际合作。与欧洲反诈欺办公室(OLAF)配合调查、确认若干产品的诈欺行为,如:太阳能平板、彩色钢板、草虾、白脚虾、脚踏车、电动脚踏车及太阳能电池。
印尼财政部在编号PMK 161/PMK. 010/2019,PMK 162/PMK.010/2019,和PMK 163/PMK.010/2019财政部长条例中加以安排的数种进口商,规定了临时安全措施的进口税(BMTPS)政策。上述商品是纺织和纺织品。颁布该三项法规作为政府确保国内产业安全的严肃形式,以及鼓励使用国内市场的产品。
通过PMK 161/PMK.010/2019财政部长条例,财政部对进口起始价格为每公斤1405盾的合成纤维和人造纱线产品已规定了临时安全措施的进口税。
而在PMK 162/PMK.010/2019财政部长条例中,财政部对价格由每公尺1318盾至每公尺9521盾的进口布料产品亦已规定了临时安全措施的进口税,以及从价税率(tarif ad valorem)36.30%至67.70%范围。
不仅如此,在PMK 163/PMK.010/2019财政部长条例中,财政部对进口价格为每公斤4万1083盾的窗帘产品,内百叶窗,蚊帐及其他家具亦课以临时安全措施的进口税。
日前,国务院公布《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下称《通知》),要求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海南、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
据国家移民管理局新闻发布消息,自2019年12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外国人由重庆、西安航空口岸过境免签停留时间延长至144小时;在宁波航空口岸实施过境144小时免办签证政策,并纳入江浙沪政策一体化,过境人员可从宁波航空口岸以及已实施过境144小时免办签证政策的上海海、陆、空港口岸或者南京航空口岸、杭州航空口岸入境、出境;将成都航空口岸过境144小时免签停留范围扩展至成都、乐山、德阳、遂宁、眉山、雅安、资阳、内江、自贡、泸州、宜宾11个市。
据了解,这次扩大该政策适用范围后,全国共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3个城市30个口岸对53个国家人员实施过境144小时、72小时免办签证政策。其中,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上海、杭州、南京、沈阳、大连、青岛、成都、厦门、昆明、武汉、广州、深圳、揭阳、重庆、西安、宁波20个城市27个口岸实施外国人过境144小时免办签证政策,并在京津冀、长三角等地区实现区域、口岸联动;长沙、桂林、哈尔滨3个城市3个口岸实施外国人过境72小时免办签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