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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在承包的山地这样做,也构成滥伐林木罪!新会法院判了

相约新会 2024-04-11





近日,新会法院对一起滥伐林木案件作出判决,以滥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

2018年6月,李某承包一山地用于种植绿化。2021年12月,在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李某擅自采伐其上述承包山地内种植的桉树。


经鉴定,被砍伐林木总蓄积为26.28立方米,总出材积为19.24立方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任意采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

综上,新会法院考虑被告人李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表现等,遂作出以上判决。

新会法院提醒,即使属于个人所有的林木,也是国家森林资源的一部分。如果未经采伐许可就随意砍伐,不仅涉及刑事犯罪,还要为生态环境“买单”。


砍伐林木要遵循“先申请、后砍伐”原则,即在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后,严格按照许可证上记载的地点、面积、树种、期限及方式等规定进行采伐。大家切莫抱着侥幸心理,贪图便利而触犯法律,否则,就要面临相应的处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


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但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


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等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采挖移植林木按照采伐林木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禁止伪造、变造、买卖、租借采伐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七条


采伐许可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方便申请人办理采伐许可证。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林地上的林木,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核发采伐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滥伐林木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运营丨新会区融媒体中心新媒部

编辑丨冯静雯、黄纪茵‍

责任编辑丨陈长灿‍

来源丨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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