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经普】1月1日起,新会启动入户普查!涉及这些人……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登记工作
于1月1日起启动普查登记
全区1600名普查员将深入企业商户
摸清我区经济发展的“家底”
在某大型综合商场,普查员正对商铺逐一开展普查入户登记工作。
普查员仔细询问店铺经营情况、法人信息、主要经济指标等内容,数据虽多,但过程相当高效。据介绍,与过去的经济普查不同,“五经普”升级实现全数字化。普查员不用携带一堆纸质表格,用手持终端设备登录普查登记系统,直接扫描营业执照的二维码,即可得出企业和个体户的基本信息,清晰明了。
圭峰会城中心社区经济普查指导员赵艳欢:“通过扫码规范地获取企业信息,也让经济普查数据更加准确,减少了人手录入对数据的影响。”
有企业负责人表示,经济普查的结果不仅能帮助国家更好掌握国民经济信息,也能指导企业谋求更好发展。所以他们很重视,也提前做了准备。
江门市星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余美清:“我们企业在知道1月1日要开始普查工作之后,就开始准备财务数据,在普查员上门普查时就能及时提供需要的数据。”
有个体户、商铺老板表示,主动支持与配合经济普查工作,是义务,也是责任。
个体户黄小姐:“在普查员上门进行普查的时候我们会如实、按时提供我们的数据,配合好普查工作。”
谈话间,普查“两员”一人询问,一人负责记录,配合默契。约20分钟左右,登记完成,他们又奔向下一个普查对象。
此次“五经普”统计量相当庞大,网红经济、电商经济、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新经济纳入普查。我区企业经济主体约2.2万个,个体户经济主体约33万个,因此,将采取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与调查单位自行到所属村居集中填报相结合的新方式来开展普查。
希望广大普查对象积极配合普查工作
如实填报经济普查数据
助力摸清新时代“家底”
服务高质量发展
关于开展新会区第五次全国经济
普查入户登记的公告
新会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登记工作于2024年1月开始。届时将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人员上门开展普查登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普查对象为新会区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中的个体经营户。
二、请您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统计台账和财务报表等资料,积极配合普查人员准确采集相关信息。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请您积极配合普查工作,及时填报普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普查数据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四、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将对您所填报的普查数据严格保密。这些数据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五、普查机构或普查人员如有违法或损害您的利益,请及时致电联系我们。各地普查机构联系电话如下:
江门市新会区第五次全国经济
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第三十六条 经济普查对象(个体经营户除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或者妨碍接受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的;
(二)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的;
(三)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经营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第六条 企业有下列统计违法行为之一,且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所列情节严重的,统计机构应当认定其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
(一)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
(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
(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四)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五)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
(六)其他统计严重失信行为。
运营丨新会区融媒体中心新媒部
记者丨张淑祯、林海宏
编辑丨陈晓滢、林翠敏
责任编辑丨陈长灿
来源丨新会电视台《今日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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