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北京经开区与湖北十堰经开区政务事项将实现“跨省通办”
继北京经开区与天津经开区的
政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后
跨省通办组团再添新成员
日前
北京经开区又与湖北十堰经开区
实现“跨省通办”
这是北京经开区完成的
第二家国家级经开区之间
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
此前,湖北十堰经开区企业在北京经开区开办一家分公司,就得从湖北来北京亲自办理;如今,实现了“跨省通办”,这件事在湖北十堰的政务服务大厅就能一站解决。
5月17日,北京经开区和湖北十堰经开区签署了《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首批事项涉及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公共场所设置标语、宣传品批准、企业登记档案查询等17大项37小项。其中,19个为共同服务事项,即北京经开区与湖北十堰经开区均可办理的事项;此外,双方基于本区域企业群众的实际需求,双方确定了各自需要“跨省办理”的事项。
△北京经开区和湖北十堰经开区代表签署《合作协议》
根据《合作协议》,两地政务服务大厅将分别开设“跨省通办”专窗,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办理相关事项,凡申请人提出申请,由申请地“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中心专窗工作人员负责窗口收件、业务指导和咨询,业务属地部门负责受理,办理审批业务并发放许可证照。同时,北京经开区和湖北十堰经开区根据区域特点、企业办事需求、信息化系统能力等实际情况,在国家“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分别推出37项政务服务事项,对可实现全程网办的“跨省通办”事项,采用委托服务的方式,实行线上“跨省通办”。
例如,办理湖北十堰经开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变更登记等8个政务服务时,可在北京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办理北京经开区企业登记档案查询、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等10个政务服务事项时,可在湖北十堰经开区审批大厅办理。
两地的企业和老百姓
具体如何操作呢?
两地“跨省通办”的主要服务模式是线上“全程网办”和线下“代收代办”。其中,对可实现全程网办的“跨省通办”事项,由异地“跨省通办”工作人员通过网办平台提出申请,通过视频连线等方式与业务属地部门进行远程指导,直至事项办结,建立全流程网办专人服务模式。对于线下“代收代办”,明确业务流转程序,由一方“跨省通办”专窗工作人员按事项办理标准进行身份核验、收齐材料要件,通过中国邮政快递(EMS)寄送至业务属地部门进入受理程序。受理一方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受理、审批,并将办理结果通过网络或中国邮政快递(EMS)送达申请人。
据介绍,此次签署《合作协议》并敲定首批事项清单,只是两地“跨省通办”的第一步。后续,两地将完成清单内事项办理标准的确认,同步开展“跨省通办”专窗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初步完成网上办事渠道前端系统的整合工作,6月1日起,北京经开区和湖北十堰经开区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业务将正式开启。
“下一步,北京经开区和湖北十堰经开区还将聚焦两地服务对象实际需求和政务服务工作模式,选取办件量较大、业务基础较好、符合企业居民异地办事需求的事项,纳入北京、十堰经开区‘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并根据实际办事需求分批次扩充。”北京经开区行政审批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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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蒋科平
摄影:吴江
编辑:王弈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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