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人口统计年报工作部署要求
十二师公安机关将于
2021年12月1日0时
至12月7日24时
暂停办理户籍业务
近期有需要办理户籍业务的群众,请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到户籍业务大厅咨询办理。
十二师公安机关自2021年10月22日起
对兵团辖区的户籍人员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实行了“省内通办”
户口迁移手续“省内通办”
户籍在兵团辖区的群众申请兵团范围内迁移户口,只需在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迁移手续,迁入地派出所通过“省内通办”即可完成户口迁移的“一站式”办结,群众无需手持准迁证和迁移证往返迁入地及迁出地,真正实现让系统“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兵团户籍业务“省内通办”实行后
需要办理此类业务的市民
只需前往就近的派出所户籍大厅
咨询办理即可
户口迁移“省内通办”业务
是在“兵团户籍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
新增的一项户籍业务
申请受理→准予迁入→迁出登记→办理迁入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在“兵团户籍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为申请人办理户口迁移“省内通办”业务,生成户口准迁电子信息,系统将自动推送至“公安部跨地域户口迁移信息网上备案系统”备案,并同步推送至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审核。
迁出地派出所收到申请人户口准迁电子信息后,进行信息核查,确认并归档,生成户口迁出电子信息,系统将自动推送至“公安部跨地域户口迁移信息网上备案系统”备案,并同步推送至迁入地公安派出所。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收到申请人户口迁出电子信息后,进行信息核查,确认并归档,为申请人办理落户业务,打印户口簿,告知申请人其业务已办结并领取户口簿。
记 者丨张一鸣
通讯员丨刘露露
编 辑丨胡泽玮
责任编辑丨郭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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