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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院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 公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

2017-04-26 山东高法

4月25日上午,山东高院召开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山东法院2016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公布山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山东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勇出席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郑红军主持发布会,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三庭庭长马莉莉通报了相关情况。这是山东高院连续第十六年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

近年来,山东法院围绕创新驱动发展、科教兴鲁、人才强省战略的实施,助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山东高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有关情况的调研报告》,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意见》,从提高思想认识、突出服务重点、完善体制机制三个方面提出了十六条切实可行的具体服务措施。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企业联系点制度,邀请具有代表性的创新型企业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听取企业界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答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继续在创新型企业密集区增设巡回法庭,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2016年,全省各级法院共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8261件,同比增长21%。其中,新收著作权案件4228件,同比增长11%;专利案件746件,同比增长48%;技术合同案件250件,同比增长119%;商标案件2722件,同比增长30%;不正当竞争等其他知识产权案件315件,同比下降5%。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7606件,同比增长15%。共新收和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民事二审案件各453件,同比均增长35%。


2016年山东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工作总体呈现以下三个特点。

案件数量再创新高,审判质效持续向好

       全省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二审案件8714件,收案数量创历史新高。其中,技术合同案件数量较去年翻了一番,著作权、专利、商标案件也呈现较快增长势头。全省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二审案件8059件,结案数量创历史最多,结案率达93%,其中二审案件结案率达到100%。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共调撤结案5306件,调撤率达到70%,同比上升7个百分点。通过有效落实《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和创新调解方式,大量知识产权民事纠纷得以实质解决,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精品案件层出不穷,审判影响力不断扩大

       坚持推行知识产权“精品案审判”工程,创新审判思路和保护方法,涌现出又一批具有指导意义和较大影响的精品案件。张裕“卡斯特”确认不侵害商标权案、“消防排烟装置”专利侵权案等两起案件入选“2015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0件典型案例”。“美人榆”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被中国教育电视台和最高法院合办的《法治天下》节目专题报道播出。因霍尼韦尔国际公司诉上海睿昕电子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的圆满审理,山东省政府在中国欧盟商会主办的“中国知识产权友好奖”评选活动中获得“最佳合作奖”。此外,审结了诸如“西湖龙井”、微软、诺和诺德等一系列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还有多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人民司法案例、《中国知识产权审判研究》等。

疑难复杂案件增多,审理难度不断加大

       同往年相比,专利案件和技术合同案件增幅明显,新型疑难案件比例继续攀升。涉及发明专利、商业秘密、技术合同、互联网知识产权竞争、特许经营、民间文学艺术、地理标志等领域的新型疑难案件大量涌现。这些案件有的需要借助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有的在法律适用上存在较大争议,有的须等待专利复审委员会和行政诉讼的结果。案件审理难度逐渐加大,知识产权审判不断面临着新挑战。


 

2016年度山东法院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











编辑:傅德慧  审核:郑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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