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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玉玉的个人信息是如何被泄露的?涉案19岁黑客杜天禹一审获刑6年

2017-08-25 山东高法


“徐玉玉被电信诈骗致死案”的关联案件:杜天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于今天上午9:00在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杜天禹被指控罪名成立,获刑6年,并处罚金6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4月初,被告人杜天禹通过植入木马等方式,非法侵入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网站,窃取2016年山东省高考考生个人信息64万余条,并对外出售牟利。其中,杜天禹通过腾讯QQ、支付宝等工具,向陈文辉(另案处理)出售上述信息10万余条,获利14100余元。陈文辉等人使用所购的上述信息实施电信诈骗,拨打诈骗电话1万余次,骗取他人钱款20余万元,造成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高考考生徐玉玉死亡。公诉机关指控杜天禹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


杜天禹对当庭指控的犯罪事实表示认罪


徐玉玉是山东临沂高三考生,2016年8月刚刚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徐玉玉被陈文辉等人冒充教育局、财政局工作人员实施电信诈骗,骗取了徐玉玉大学学费9900元,徐玉玉在报警回家途中死亡。2017年7月,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陈文辉、郑金锋等人无期徒刑到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出售徐玉玉个人信息受审

2016年8月19日下午4点30分,刚刚被南京邮电大学录取的徐玉玉接到陌生电话,对方称自己是教育局的人,有一笔助学金要发放给她。可她并没有想到,这通来电是从江西九江一间出租屋里打出的。随后,徐玉玉拨打了“教育局”提供的“财政局”电话,按照对方以“激活账户”的指令,将准备交学费的9900元打入了骗子提供的账号。

发现被骗后,徐玉玉万分难过。当晚,在报案后回家的途中,徐玉玉突然晕厥,不省人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徐玉玉的死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反响,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对该案挂牌督办,后陈文辉,郑金锋、黄进春、杜天禹等人被先后抓获归案,并被检方起诉到法院。

8月4日,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检察院就杜天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案向罗庄区法院提起公诉。经审查,罗庄区人民法院于7日立案受理,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4月初,被告人杜天禹非法获取2016年山东省高考考生个人信息64万余条,并向陈文辉(另案处理)出售考生信息10万余条。陈文辉利用购买的上述信息实施电信诈骗活动,造成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高考考生徐玉玉死亡。


图片来源:大众日报

贩卖十万余条高考考生信息

今年19岁的杜天禹,家住四川省成都市,由于从小爱玩电脑游戏,杜天禹对于计算机信息安全方面格外的感兴趣,自学了不少编程知识和“黑客”技术,靠着自学,他成为了一家公司的渗透测试程序技术员,“职责就是测试网站的漏洞,提出修复建议”,每月工资六七千元。

杜天禹业余时间经常在搜索一些网站,测试对方的“安全性”,一旦发现漏洞,便利用木马侵入内部,打包下载个人信息、账号、密码。杜天禹无聊的时候 ,为了练手,也会浏览一些网站,查找问题。而获取到山东考生信息就是杜天禹在测试网站漏洞时找到的。利用网站漏洞获取到权限后,杜天禹在数据库中找到了山东高考考生的信息并将信息下载。

杜天禹把“黑”来的个人信息,比喻成“战利品”,每当将战利品收入囊中,他都会很兴奋。有一次他在网上的一篇文章中得知这些信息还可以卖钱,于是开始在网上贩卖这些考生的信息。去年暑期接近尾声的时候,陈文辉与他取得了联系。在和陈文辉的交易过程中,杜天禹贩卖了十万余条高考考生信息,获利共计一万四千余元,

由于陈文辉购买的个人信息主要是山东省高考学生信息,这导致受骗者绝大部分是徐玉玉这样的山东籍高考学生。

据了解,在徐玉玉案中,个人信息遭到泄露是造成徐玉玉诈骗致死的重要原因,但由于涉及的罪名、调查取证的进度等多种因素,杜天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案因此才作为独立案件单独移送起诉。

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杜天禹说:“我喜欢乱花钱,工资不够花,无意中发现个人信息可以‘卖钱’。但万万没有想到,却因为自己一时贪图利益的行为,夺走了与自己同龄的徐玉玉的生命。”

不久前的7月19日,“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在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主犯陈文辉犯诈骗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6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3至15年有期徒刑,且被并处罚金。法院还责令各被告人向被害人退赔诈骗款项。

一审宣判后,第一被告人陈文辉、第三被告人黄进春和第五被告人陈宝生3人不服一审判决,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山东高院8月7日通报称,山东高院已受理案件,依法组成合议庭,将进行二审审理。


法治微评


  日常生活中,我们有过太多这样的经历,也时不时接到诸如发放贷款、教育培训、房屋买卖之类的电话骚扰,很多人习以为常。之所以如此,一是因为这类电话太多,几乎天天都有。二是因为并没有多少能力和方法去改变现状,既然不能改变,只好放平心态去接受。

  相比之下,徐玉玉是不幸的。在一个特殊的时间里,她收到了一个高度“真实”的诈骗电话,这导致严重后果——她的大学学费被骗走,而这是家人省吃俭用大半年才凑出来的。案件发生后的第八天,最后一名嫌疑人投案自首。

  嫌疑人的悉数到案,有助于查清全案犯罪事实。而犯罪事实的确实清楚,不仅是刑事诉讼的必然要求,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回应公众疑问的需要:是谁泄露了徐玉玉的个人信息?还有多少人被泄露着信息?泄露的个人信息是如何被流通起来的?

  虽然上述解答,于定罪量刑而言,影响并不大。但回应这些问题,不仅可以给受害者一个交代,而且还能有助于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的建立。毕竟,针对性的查漏补缺,更容易让信息保护落到实处。

  然而,我们还需要明确的是,在当下的司法实践中,个案的推动力是有限的。或许在明天,骚扰电话、诈骗电话依旧会出现,而案件的查办对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构建而言,或许也仅有跬步之功。

  但这些问题,并不妨碍我们持续并细致地观察、追问整个案件,是否存在着以此谋生的行当?如何追究这些人的责任?堵住个人信息泄露需要如何发力?

  通过案件来推动问题的解决,在笔者看来,颇具悲剧色彩,毕竟有受害者的权益遭受了不法侵害。然而,若是忽略案件背后的原因追问,那么,悲剧将不可避免地再次上演。

  如果任何一个类似事件都有一个彻底的答复与反思,那么,骚扰、诈骗电话将会逐渐远离我们的生活,而个人信息保护体系也不再是空中楼阁,将成为真切的法治实践。


来源:新华网、法制日报

编辑:傅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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