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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秒杀价值60万元跑车,4S店却称只是订金,消费者只能忍吗?

2017-11-26 山东高法


    秒杀、订金、全半价,双十一刚刚过去

拼手速秒杀的宝贝都陆续到了

你们是不是又开始了对比买家秀和卖家秀了呢?

但是海南邱先生的双十一,让人既猜不到开头,更想不到结局。

 

双十一当天,邱先生在某商城上花了1万1000元秒杀到了一辆价值60多万元的日产370Z跑车。

这本来是一件很高兴的事情,可是提车时却让秦先生懵圈了。 

原来,提车时4S店说,1万多元秒杀的只是订金,不是跑车的全款。

邱先生气愤不已,再一次打开网页查看,发现活动已经被下架了,页面标识的秒杀也变成了订金。

邱先生几次与4S店客服交流,店家都表示一直都说订金的形式,还说没有更换过商品描述页面。邱先生表示非常无奈并且不能接受4S店的说法,称4S店这种行为就是为博眼球的虚假宣传。

那么碰到这种情况,作为消费者的我们,难道只能忍气吞声吗?

 巧了,彭女士也曾遇到一档类似的糟心事。

 

2015年7月2日,彭女士在贸易公司开设于天猫商城的费列罗官方旗舰店购买了意大利费列罗巧克力食品进口零食礼盒576粒结婚喜糖4盒,商品总价4752元。

 该产品实物包装盒顶部标明内容为:中国分装商:上海某储运有限公司某分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QS311213010211;中国进口商:费列罗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产品实物包装盒右侧标明内容:生产日期: 20150408;产品标准代号:GB/T 19343;保质期:10个月。上述产品由贸易公司通过快递寄往彭女士的收货地址,彭女士于2015年7月12日收到上述产品。

不久,彭女士向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遭遇虚假宣传。2015年12月7日,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2015年3月底开始,贸易公司在天猫网店发布了费列罗榛果威化巧克力576粒装的商品网页广告并开始销售。宣传的内容为:“原装进口”、“意大利顶级纯手工打造”、“传承意式顶级工艺包装”、“含30%的牛奶巧克力”、“100%意大利传统工艺”、“100%产自欧洲”;该贸易公司在2015年7月4日对广告内容进行了修改,将“原装进口”、“100%意大利传统工艺”、“100%产自欧洲”等内容进行了删减。

 经查,费列罗榛果威化巧克力576粒装是由上海某储运有限公司某分公司分装的,并非原装进口;贸易公司在宣传内容中使用“原装进口”,实际是由上海某储运有限公司某分公司进行分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责令停止发布,公开更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处罚款人民币6万元整。

彭女士认为,贸易公司的行为系虚假宣传,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故起诉至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贸易公司退还支付的货款4752元,并三倍赔偿14256元。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贸易公司开设于天猫商城的费列罗官方旗舰店销售的意大利费列罗巧克力食品进口零食礼盒576粒结婚喜糖的商品说明存在误导,该行为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上海某贸易有限公司存在虚假宣传行为,构成欺诈,判决被告上海某贸易有限公司退还原告彭女士货款4752元,并赔偿14256元。

 海南的邱先生,崩溃之余,或许应该借鉴借鉴彭女士的做法。

在这里,小编也提醒大家当网络购物遭遇消费欺诈时,应及时固定、保存好购物电子发票、网络销售凭据、客服沟通截图等证据,必要时可进行公证。纠纷产生后,应及时与经营者进行沟通,并向相关行政部门举报。沟通无果后,可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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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傅德慧 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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