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拉山口市通报9起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案件
来源:平安阿拉山口
01
8月16日,张某山(男,45岁,现住阿拉山口市博尔塔拉路)在全民核酸检测中未按要求积极主动接受核酸检测,被社区工作人员排查发现提醒后仍不积极主动接受核酸检测。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02
8月16日,古某(女,31岁,现住阿拉山口市幸福苑小区)在疫情期间违反封闭管控规定私自外出。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03
8月16日,罗某铭(男,32岁,现住阿拉山口市博新小区)在全民核酸检测时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并在网络社交平台中发表不当言论。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04
8月16日,古某(女,37岁,现住阿拉山口市友谊苑小区)在疫情期间违反封闭管控规定私自外出。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05
8月16日,韩某棒(男,47岁,现住阿拉山口市友好广场工地)在疫情期间违反封闭管控规定私自外出。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06
8月16日,王某东(男,47岁,现住阿拉山口市友好广场工地)在疫情期间违反封闭管控规定私自外出。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07
8月16日,刘某志(男,52岁,现住阿拉山口市友好广场工地)在疫情期间违反封闭管控规定私自外出。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08
8月16日,散某(男,37岁,现住阿拉山口市友谊苑小区)在疫情期间违反封闭管控规定私自外出。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09
8月16日,王某宏(女,47岁,现住阿拉山口市综保区)在疫情期间违反封闭管控规定私自外出。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疫情防控期间,为了您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请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让我们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对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命令、决定,阻碍执行职务、妨碍公务以及其他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予以打击,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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