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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滨江区普法办、滨江区教育局牵手北京德和衡(杭州)律师事务所 “我与宪法”中学生征文比赛开锣

2017-12-05 施榆佳 北京德和衡杭州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贯彻全国“七五”普法规划,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落实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八部门《关于在全省青少年中开展第七届“法在心中”法治教育活动暨“12.4”国家宪法日主题纪念活动的通知》,滨江区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滨江区教育局决定在“国家宪法日”当天在区辖中学中开展“我与宪法”征文比赛,北京德和衡(杭州)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活动的承办方,担任比赛专家评委工作。

 


四中全会公报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不是为了印在纸上、挂在墙上给人看的。在不少人的头脑中有一种观念,宪法是跟普通人无关的法律,但事实恰恰相反,宪法是最贴近我们生活、保障我们最根本权利的法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人民权利宪章,最大程度集中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追求和信念,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凌驾于所有法律之上,所有的法律都以宪法为核心和根本。

本次比赛面向滨江区各中学学生,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主题,旨在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引导中学生们增强法律学习性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工作培养接班人。

  

一、征文主题

结合生活、工作、成长实际,以所见所闻所感,从宪法与国家、宪法与社会、宪法与法律、宪法与个人、宪法与生活、宪法与学习等角度,抒发学习宪法心得,阐释宪法精神,讴歌法治社会。


二、征文内容及要求

(一)内容要符合党的十九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重要精神,紧扣宪法,符合法治社会建设要求。

(二)题目自拟,体裁不限,字数不超过 1000 字;主题鲜明,条理清晰,语言流畅;

(三)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套改。文责自负,如发现舞弊行为,取消评奖资格。


三、活动对象

滨江区各中学学生。 

       

四、时间安排                              

1.作品征集:

2017年12月5日——2017年12月17日

2.网上(北京德和衡(杭州)律师事务所微信公号:DHHLaw)投票

2017年12月18日——2017年12月31日

3.公布结果:

结合微信投票结果和专家评比,在2018年1月公布获奖作者。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人;二等奖三人,三等奖八人。

获奖作者及篇目将在省级媒体网站及报纸上刊登,获奖者将获证书及奖杯。


六、参赛方式与截止日期

请于2017年12月17日前发至电子邮箱:178290859@qq.com投稿。

邮件主题请标明“我与宪法”征文。请在征文下方注明学校、年级、姓名、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


七、注意事项

按统一格式撰写。标题用二号黑体;正文用小三号仿宋;页面设置为上4cm、下3cm、左右各2.5cm,行间距28.5磅。

本活动由杭州市滨江区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滨江区教育局主办,北京德和衡(杭州)律师事务所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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