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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细则来了!年底开始,南平垃圾分类这样分......


此前,团团发布了

《南平的垃圾分类要开始了!

今年年底前,

南平部分地区将开始垃圾分类。


那么问题来了,南平市的垃圾分类到底如何进行?近日,闽北日报记者咨询了相关负责人,进一步了解《方案》的实施细则。


根据《南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今年底,建阳区、武夷山以及武夷新区将先行启动垃圾分类;明年底,为延平区、光泽县启动;2021年底,其余各县市全面启动。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先行开展城市垃圾分类工作。


四类垃圾,四种处理方式


按照我市日常产生的生活垃圾品种类别及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的要求,《方案》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随着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的正式启动,今年之内将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分类类别索引等,帮助市民进一步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要求。



“我们到时候会做成手册,通过宣传活动分发到每一户人家,手册里会列出具体的垃圾分类类别并配上图示,如果遇到不能准确判断类别的垃圾,可以视为其他垃圾,装垃圾的袋子就用普通的垃圾袋就好,这方面并没有要求。”市城管局环卫处主任黄晓阳表示,体积较小的垃圾按四分类标准分类投放,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则采取规定时间投放在指定的收集场所。

为了防止和解决“先分后混”问题,南平市各地将配置符合我市分类标准及标识标志规范的分类收集容器及分类驳运设施,四类垃圾分别用四种符号和颜色区分,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为蓝色,易腐垃圾收集容器为绿色,有害垃圾收集容器为红色,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为橘黄色。四种垃圾收运车上必须明确标注对应的颜色和标志,垃圾处理机构根据四种垃圾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垃圾处理方式。


定时定点投放

定时定点收集运输



投放点


划分为居住区域、单位区域、公共区域,并规定由管理责任人在三类区域设置集中投放点及四类垃圾的收集容器。


居住区域管理责任人可根据小区空间条件、志愿者人数等因素合理确定投放点数量,设置应根据小区居民原有投放习惯及垃圾房位置。


三类区域的管理责任人将需要驳运的生活垃圾,分类驳运至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交付点。


黄晓阳

居民住宅区的管理责任人一般有两类,有物业的,物业公司是管理责任人,没有物业的,社区居委会是管理责任人。


投放时间

一般是早上6点到9点和晚上6点到9点,平常的垃圾每天都收,但是大件垃圾是指定一个统一时间收集,可根据不同片区情况,由管理责任人与收运企业协商来定。管理责任人也可根据小区定时定点推进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开放时间段,增减开放时长。


既要“他律”,也要“自律”



监督管理员每个投放点配有1至2名志愿者进行值守,对市民投放的垃圾进行开袋检查,劝导、指导市民正确分类投放;


专职监督员在小区、单位内进行巡查,督促志愿者规范指导,防止市民随意倾倒垃圾,做好规劝引导;


保洁员应做好分类收集及驳运,即时反馈每日分类情况。


此外,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收集点的收集容器内,随意倾倒、抛撒、焚烧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经劝止仍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黄晓阳

我市也将出台相应的地方性法规,进一步规范和保障垃圾分类的实施和推进,不过,起步阶段我们还是以劝导为主。


“实质上,垃圾分类是由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垃圾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从而形成绿色生态的节约型社会。因此,市民习惯的养成,社会观念的改善是关键。”黄晓阳说:“我们鼓励各单位、社区开展形式丰富的宣传倡议活动,比如福州、厦门等地开展的‘小手拉大手’、积分兑换等,通过孩子来影响家庭,通过奖励机制调动市民参与的积极性,逐渐形成人人自觉、相互监督的良好氛围。


来源:南平团市委(ID:NPyouth 编辑:宝蓝),综合整理自微信公众号“闽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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