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产种植蔬菜有钱补!非法交易野生动物要举报!
2月27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的工作情况。
近日出台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确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制度,明确规定对涉及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要加重处罚;
——对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交易、运输陆生野生动物做出明确规定。
但!就是有人明知故犯
近日
安远县森林公安局抓获了一名
食用非法购买的野生动物的嫌疑人杜某龙
前不久,安远县森林公安局抓获了两名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旺和赖某。李某旺和赖某两人在欣山大市场与收购人欧阳某结识,后通过微信多次与对方取得联系,将非法收购的斑鸠鹧鸪、竹鼠、鹞子、猫头鹰等野生动物无证出售给欧阳某,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经过审讯
森林警方顺藤摸瓜
抓获食用非法购买的野生动物的嫌疑人杜某龙
据杜某龙供述
他于去年8月和今年1月共花费1700余元
从犯罪嫌疑人李某旺手中
购买斑鸪、黑鹇等野生鸟类
供自己食用
其中,黑鹇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目前
杜某龙因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被安远县森林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全国12315平台
为社会公众提供统一的
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投诉举报服务
如果你发现了相关行为或线索,
可以来,
点击【12315】,
即可直达全国12315平台,
对不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分流、受理、处理和反馈等各个环节全线提速,及时受理、认真处理,严惩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
与此同时,
希望大家坚决拒绝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
积极告诫、劝阻自己的亲人
不要食用野生动物,
配合支持相关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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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野生动物风险很大
为鼓励经营户转型发展
赣州也出台了奖补政策
近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支持陆生野生动物养殖户转产的若干措施》
明确对以食用为目的
从事陆生野生动物养殖、经营利用的
各地要撤回并注销所核发的
人工繁育、经营利用许可证书或文书
具体有哪些举措呢?
跟着小编来看看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力量,派出工作组于3月31日前对辖区内野生动物人工养殖现状开展一次彻底摸底,核实许可证书或文书审批品种与实际养殖品种是否一致,全面掌握养殖品种、数量等情况,了解养殖生产成本和收益情况,造册建档。对以食用为目的从事陆生野生动物养殖、经营利用的,各地要撤回并注销所核发的人工繁育、经营利用许可证书或文书。结合实际情况,对各类养殖企业、养殖大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户,分类制定转产方案,落实“一企一策”“一户一法”有效帮扶措施。
对转产农业产业项目的养殖户,各县(市、区)优先安排免担保、免抵押的“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贷款,最高授信额度30万元。支持养殖户申请其他信贷产品转产,对贫困户养殖户由县级财政给予100%的贴息,其他养殖户给予50%的贴息,贴息最长不超过三年。对贷款转型发展造林、油茶、森林药材种植等的养殖户,各地林业部门优先帮助其申报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在贴息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
将养殖户新造高产油茶林、改造低产油茶林1亩以上的纳入省级项目补助范围,在享受市、县原有补助政策标准的基础上,由县财政再按每亩200元、80元的标准分别追加补助。
四、享受农业产业发展补助
在县(市、区)基地规划区内转产新建蔬菜钢架大棚种植5亩以上并达到市级验收标准的,市级财政按重点县7000元/亩、非重点县500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当年转产种植脐橙的,在市定点苗圃基地采购苗木,定植标准容器苗的补助6元/株,定植大苗的补助10元/株,市、县财政各承担50%。对种植水稻、花生等作物的,除享受市、县既有产业奖补政策外,由县财政给予每亩300元补助。对养殖户转产领种抛荒地种植水稻的,当年由县财政给予100%租金补助。
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优先用于支持养殖户转型发展森林药材、香精香料等林下经济产业,并参照建档立卡贫困户起点补助条件予以补助。同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及时将2019年林下经济发展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等补助尽快发放到户,不得截留、挪用。市级财政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结余优先用于支持养殖户转产。
对基本生活困难的转产养殖户,综合考虑其产业经营状况,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临时救助和低保保障范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统筹开发(增加)养路、护林、生态管护、卫生保洁、防疫值守等公益性岗位,支持养殖户及从业人员转岗就业,优先安排受影响大的养殖户就业。
对创业务工的养殖户,全额报销其外出创业务工所乘汽车(含县内班车)、火车车票(含动车、高铁二等座,跨省普车硬卧),并给予途中每人每天30元伙食补贴,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承担。政策执行到2020年底。
对2020年当年吸纳贫困户养殖户就业的企业、扶贫车间,给予企业、扶贫车间以及贫困劳动力个人的岗位补贴,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100元,按月拨付。对新吸纳贫困户养殖户就业的企业,按规定给予700元/人的招工补贴。
对组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服务型产业的养殖户,优先评定示范性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养殖户转产发展农家乐等乡村旅游,对符合条件的,优先评为星级乡村旅游点。
3、区政协五届十八次常委会会议暨企业复工复产专题协商会议召开
来源:求是网、赣州发布、安远人
编辑:杨玉雯
审核:刘方方
值班主任:章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