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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个醒:境外人员此时回赣,隔离费用需自理

章贡区融媒体中心 章贡发布 202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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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章贡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丨钟葳

审核丨刘方方  

值班主任丨潘雪原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暴发
我国面临的境外疫情输入性风险日趋严峻

人民日报最新发布的4月4日0—24时

新增病例情况

↓↓

点击查看文章:最新!新增确诊30例,5例为本土病例,湖北新增确诊0例



境外旅游或选择此时回国,
都存在较大风险

北京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庞星火4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一名在美国留学的留学生疫情发生期间仍进行多国旅行,并在两次出现症状时未及时报告,于3日被确诊。
庞星火介绍,2月29日,该在美留学生从美国底特律飞往荷兰鹿特丹,3月8日从荷兰鹿特丹乘火车经比利时布鲁塞尔至英国伦敦。3月9日至16日与同行的老师、同学共16人赴伦敦城南、城东、西南部小镇、某郊区庄园、圣保罗大教堂等多地参观。3月17日从英国伦敦出发,经埃塞俄比亚转乘埃塞俄比亚航空ET604航班飞往北京,3月19日抵京,前往集中医学观察点进行隔离观察。3月26日出现咽痛,未报告;3月29日出现咽干,未报告;3月31日隔离点对观察对象进行新冠病毒核酸主动筛查,4月1日患者检测结果为阳性,即由120救护车送至北京小汤山医院就诊。结合患者境外旅行史、肺部影像、血液检查等其他诊断依据,4月3日被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普通型。患者自述,与其同行赴英的16人中,1名美国籍学生于3月14日发热,1名美国籍老师于3月30日确诊。
庞星火说,该学生在疫情期间仍进行多国旅行,并接触过发热和确诊病例,说明目前跨国旅行具有较高的感染风险。此外,该学生在隔离观察期间两次出现症状但未及时报告,存有侥幸心理。希望有境外生活旅行史的入境朋友密切关注身体异常变化,及时报告并就诊。
谎报瞒报入境情况或不遵守管控规定的,
将受到惩处。

人民网成都4月3日电 据攀枝花纪委官微消息,今日,攀枝花市纪委监委现通报1起违反疫情防控纪律典型案例。

攀煤(集团)公司花山煤矿机电运输部部长张天云隐瞒不报境外返攀人员信息问题:

2020年3月13日凌晨3时左右,攀煤(集团)公司花山煤矿机电运输部部长张天云在其女儿张某从泰国曼谷返回国内时,驾驶私车将其接回西区家中,未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向社区报备。3月13日张天云到单位上班,也未向单位报备。3月13日17时,攀枝花公安局西区分局在摸排中,发现张某当日从泰国曼谷返回西区的情况后,立即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用专车将其转运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并对相关接触人员实施居家隔离观察管控。在全市疫情防控“外防输入”的关键时期,张天云明知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和措施,仍违反疫情防控纪律规定,本人被居家隔离,还致使所在机运部其他6人不能正常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4月3日,张天云受到免职处理。

延伸阅读:

全国公安机关查办近200起涉境外输入型案件

昨日,最高检察院联合公安部发布涉境外输入型疫情防控典型案例,包括宁夏丁某某涉嫌妨害国境卫生检疫案、河南郭某鹏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甘肃胡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等3个案例。这也是最高检连续发布的第8批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截至目前,最高检已连续发布8批44个依法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聚焦为疫情“外防输入”提供有力司法保护,3个典型案例体现了检察、公安、海关等部门在维护出入境管控和疫情防控秩序方面的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据统计,全国公安机关立案查办此类案件近200起,对其中大部分情节较轻的作了行政处罚;对情节较重的,依法予以刑事立案侦查,启动刑事追诉;对立案侦查的,检察机关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有的已侦查终结、提起公诉。

最高检、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通过发布涉境外输入型疫情防控典型案例是要向社会发出明确信号,执法司法机关将严格依法防控疫情输入,任何入境人员都要严格遵守我国法律、防控政令,违反相关规定的要依法惩处。同时也要教育警示计划入境回国人员,一定要严格遵守入境管控要求,如实申报个人健康情况,严格遵守隔离的规定,切莫因个人的瞒报谎报和违反管控规定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不良后果。

防控境外疫情输入早已成为防控工作的
重点!

早在3月14日

江西省就已发布第18号令




 

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18号


  为严防境外疫情输入,严管滞留湖北入赣返乡人员,巩固拓展我省疫情防控的良好态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


  一、公安、外事、卫健、边检、海关、民航、铁路、公路、大数据中心等部门要建立口岸入境管理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无差别执行入境人员信息采集、口岸卫生检疫、重点人群管理等边境管控措施,第一时间强化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的排查,确保口岸安全畅通。
  二、所有入赣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以及滞留湖北的入赣返乡人员,在入赣前进行“赣通码”登记,如实报告个人身份信息、入赣目的、健康状况、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并在入赣后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三、本省城乡居民有近亲属在境外或滞留湖北,近期有返赣计划的,相关城乡居民、用人单位等必须将其车次、航班、手机等返程信息,在其入赣前3天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备。
  四、各地要通过多种方式,开展不间断宣传,让群众知晓境外疫情形势,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同时,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入赣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和滞留湖北入赣返乡人员的违规行为,对提供重要线索的居民给予一定奖励。
  五、压实社区(村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属地责任、主体责任、主管责任,对所有入赣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进来一个、登记一个。对2020年3月1日以后入赣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统一安排到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14天,并接受核酸检测。
  六、社区(村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对滞留湖北的入赣返乡人员逐一登记在册,对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或查验个人健康码、提示有风险的滞留湖北入赣返乡人员,统一安排到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14天,并接受核酸检测。对查验个人健康码、无风险提示的,实行居家健康监测。
  此令由各市、县(区)政府、防控应急指挥部执行,不得有误;省防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专项工作组依职责抓好落实并加强督导检查;对触犯法律法规或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肃处理。



  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4日



3月16日
赣州市发布
关于进一步严密防范境外疫情输入的通知》



1.坚持科学从严。
各级各类学校的外籍教师、留学生在复学前暂不返回赣州,各企事业单位在境外的员工暂不返岗,严厉打击“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全市各类宾馆酒店、企业和个人不得向入境未满14天人员提供居住场所,发现此类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所在地指挥部。
2.统一集中隔离。
即日起,所有进入赣州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不含入境后已在国内满14天且身体健康人员),均转送至集中隔离点隔离观察14天,并立即进行核酸检测。集中隔离观察期间,隔离人员的费用自理。
3.严格报备登记。
近期计划进入赣州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其本人、亲友或者接洽单位必须提前3天向居住地社区(村组)报备;进入赣州前进行“赣州码”或“赣通码”登记,按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信息,并全程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对不提前报备、隐瞒接触史和旅居史、刻意谎报病情或者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安全有序转运。
各地要严格按照市指挥部关于“三站一场”国(境)外返回赣州人员处置流程和分工的规定做好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转运工作。未按规定及时转运的,将通报批评。
5.落实防控举措。
社区(村组)、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要分别履行属地责任、主体责任、主管责任、法律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和要求,做到不漏一人、不留死角。
6.发动群众参与。
各地要通过多种方式,开展不间断宣传,让群众知晓境外疫情形势,提高自我防护意识;鼓励群众举报进入赣州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由各地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各地举报电话详见文末)。
7.强化应急保障
各地要及早做好应对疫情突然爆发的预案,确保医学观察点、负压救护车、定点医院等各个环节无缝衔接,联防联控机制运行顺畅,强化防疫物资准备,充分满足应急保障要求。
8.发挥驻外机构作用
市政府各驻外办事处(联络处)要加强与所驻城市联系对接,积极协助做好境外输入疫情防控工作。
9.严格责任追究。
各地各部门要依职责抓好落实,依法依规服务管理到位。对触犯法律法规或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肃处理。


通知第2条对隔离费用明确规定,
集中隔离观察期间,
隔离人员的费用自理。
在此也给境外回赣人员提个醒:回国的路上一定要更加地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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