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赣州市章贡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入境严防境外疫情输入的公告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章贡发布






当前,境外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为严防境外疫情输入,进一步巩固我区疫情防控向稳向好的局面,保障人民群众和境外来(返)区人员生命安全,现就防范境外疫情输入措施公告如下:一、严禁非法入境和组织、运送他人非法入境;严禁任何企业、个人容留、藏匿、运送、雇佣非法入境人员。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入境后能主动报告的,可视情从轻、减轻处罚。
二、赣州市章贡区居民有非法入境行为,但已在入境地就地、就近隔离 14天,并已进行两次核酸检测为阴性,在返区前3天须主动向返回目的地村(居)委会和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备,进入章贡区后积极主动配合相关管控措施,纳入居家隔离2周后,再进行为期10周的随访管理,第1周、第2周、第3周、第4周、第8周、第12周各自费进行1次核酸检测。三、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入境者、组织者以及非法入境人员的接收者(含企业)。对提供有效线索举报非法入境行为的,非法入境3天内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一次性奖励举报人人民币5000 元;非法入境4至7日内的,一次性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对举报14日内境外来(返)区人员中未按规定进行集中医学观察的,经查证属实,一次性奖励举报人人民币500元。四、对破获非法入境案件有突出贡献的,可“一事一议”予以奖励。五、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举报电话:
110(公安部门)0797-8199240(章贡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赣州市章贡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0月6日





来源丨赣州市章贡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编辑丨刘方方

校对丨袁晓琴  

值班主任丨潘雪原

监审丨许建平



推荐阅读:

冷空气,来了!

秋冬常态防疫不放松,健康防疫指南请查收

【遇见章贡】“稻田摸鱼”比赛千万不能错过,还有奖励哦!

【红色章贡】先辈足迹——陈仁麒


章贡区融媒体中心投稿邮箱zgfb_2016@163.comzgqsjb2011@163.com来稿请尽量 图+文


扫描上方二维码关注“章贡发布”微信号下载“智慧章贡”APP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