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 | 想蹭热度?一“墩”难求也别踩“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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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墩墩版权备受关注,
北京2022年冬奥会期间,除赛场上选手们的表现受到极大关注外,吉祥物“冰墩墩”更是火爆“出圈”,并且出现一“墩”难求的现象 ,橘子雕刻“冰墩墩”、面团版“冰墩墩”等全民自制“冰墩墩”的热情被激发出来,“冰墩墩”也因此成为冬奥会名副其实的“顶流”。与此同时,一些商家也打起主意,未经授权借冬奥会和“冰墩墩”进行商业宣传,蛋糕商家制售“冰墩墩”形象的糕点,咖啡店售卖“冰墩墩”形象的拉花咖啡……甚至有的商家私自销售假冒“冰墩墩”及“冰墩墩”周边产品。针对以上不良现象,北京新闻中心举行全面加强冬奥知识产权保护专场新闻发布会。
据悉,北京冬奥组委专班落实涉奥知识产权工作,国家版权局会同网信办等6个部门成立冬奥会反盗版工作组,联合开展冬奥版权集中保护行动,在全国各地尤其是北京、河北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排查、严厉打击涉奥侵权违法行为。建立央地联动的知识产权应急值守机制,及时发现线索、共享信息、处置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行为。
什么情况下“冰墩墩”可以依法合规地使用,需要履行哪些手续,遵守哪些规则?本文帮大家进行了总结。
首先,吉祥物“冰墩墩”是北京冬奥组委的重要财产,北京冬奥组委对“冰墩墩”的形象依法享有著作权、注册商标专用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对“冰墩墩”中英文名称还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任何人对“冰墩墩”形象或者名称的使用,都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比如,“冰墩墩”的形象作为美术作品,北京冬奥组委的著作权是受法律保护的,未经北京冬奥组委许可,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该作品,更不得将“冰墩墩”的形象进行歪曲、篡改等不当使用,当然按照法律规定合理使用的除外。同理,北京冬奥组委对“冰墩墩”的形象和名称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同样受法律保护。对于违法违规使用,北京冬奥组委有权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其次,北京冬奥组委对“冰墩墩”的形象和名称除了享有传统的著作、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以外,还特别享有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对一些重要的奥林匹克元素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是我国所特有的,其源于《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这也体现了我国对奥林匹克规则的尊重。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公告总计63项奥林匹克标志。这里既包括可爱的吉祥物“冰墩墩”,也包括奥林匹克五环图案、北京冬奥会会徽等标志。
奥林匹克标志的使用可以分为商业和非商业两种情况。
▍一、 商业使用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规定,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形象和名称属于我国法律法规确定的奥林匹克标志,未获北京冬奥组委的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冰墩墩”形象和名称。
目前,国际奥委会全球合作伙伴、北京冬奥会官方合作伙伴和官方赞助商可以依法商业使用“冰墩墩”形象和名称。
此外,北京冬奥会特许经营生产商和零售商可以依据北京冬奥会特许经营计划生产和销售“冰墩墩”形象和名称的特许商品。
▍二、 非商业使用
机关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事业单位等非营利法人或者组织可以申请非商业使用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申请人申请非商业使用“冰墩墩”,应遵守《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有关标志非商业使用规则》(冬奥组委发〔2019〕19号),登录北京冬奥组委官方网站,搜索“有关标志非商业使用规则”链接进入相关页面,按要求填报材料,进行申请。
获得许可的使用人应当按照许可的范围、签署的承诺以及北京冬奥组委制定的技术规范使用冰墩墩,不得实施任何侵害北京冬奥组委知识产权的行为,也不得协助任何第三方实施足以引人误认为其与北京冬奥组委、北京冬奥会等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按照国际奥委会和北京冬奥组委签订的《主办城市合同》的要求,北京冬奥组委将于2022年12月31日之前将“冰墩墩”所涉包括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在内的所有知识产权转让给国际奥委会。
可爱活泼的冰墩墩让我们与冬奥会的距离更接近,我们应共同维护吉祥物的合法权益,才能使其更好地为北京冬奥添彩助威。
(综合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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