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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拿出5.5亿赔给欣泰电气欺诈发行投资者,这些人不在先行赔付范围之列

2017-06-09 米尔 中国基金报

中国基金报记者 米尔


时隔一年,欣泰电气欺诈发行投资者赔付工作终于迈出实质性一步。6月9日,兴业证发布公告表示,公司设立5.5亿元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因欣泰电气欺诈发行而遭受的投资损失。


具体来看,与去年兴业证券公告的拟赔付方案相比,此次赔付方案赔付范围广、考虑了退市损失等多种因素,适用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适格投资者。值得注意的是,新股投资者损失也纳入了赔付方案。

 

五个月内完成此次先行赔付

 

当日下午,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证监会例行发布会上表示,中国证券业协会已经牵头投保基金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兴业证券,成立了欣泰电气投资者先行赔付工作协调小组,为本次先行赔付工作做了准备工作,帮助适格投资者通过相关渠道和平台,在短期内完成赔付金额计算、达成和解、资金划转等工作。

 

根据公告,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接受基金出资人的委托,担任专项基金的管理人,负责专项基金的日常管理及运作。值得一提的是,该专项基金的存续期为5个月。兴业证券方面也表示,将在5个月内完成此次先行赔付。


据介绍,此次先行赔付按时间顺序将分成两次,第一次可以在欣泰电气进入退市整理期前,按照欣泰电气目前的停牌价计算损失进行赔付,之后欣泰电气进入退市整理期直至退市后再按照其时的股价进行补充赔付。


关注: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适格投资者怎么赔

 

先来简要回顾下案情。


因IPO造假,欣泰电气自2016年9月6日起已暂停上市。作为其承保机构,兴业证券于2016年7月被证监会处罚没收保荐业务收入1200万元,并处以2400万元罚款;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2078万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欣泰电气的保荐代表人兰翔、伍文祥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分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事实上,在去年欣泰电气IPO造假上市被立案调查后,赔付范围一直为市场最关注的问题。


根据去年7月8日兴业证券发布的公告,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的赔付对象为:自虚假陈述实施日起至揭露日(2015年7月15日)或更正日之前买入欣泰电气股票,且在揭露日或更正日及以后因卖出欣泰电气股票或者因持续持有欣泰电气股票,扣除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后存在亏损的。

 

值得注意的是,相较于去年兴业证券公告的拟赔付方案,此次赔付方案不仅未设揭露日,还扩大了赔付范围。


本次赔付分为一级市场适格投资者赔付和二级市场适格投资者赔付。赔付金额以适格投资者因欣泰电气欺诈发行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并减半扣减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同时设置投资差额损失金额(扣减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前)60%的最低赔付比例。

 

具体来看,一级市场赔付方案如下:


截至欣泰电气股票暂停上市时,一级市场适格投资者如仍持有在欣泰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申购的新股,根据该部分适格投资者在退市整理期间卖出欣泰电气新股或退市时仍持有新股情况计算赔付金额,在欣泰电气股票退市后赔付;赔付金额按照“赔付金额=新股投资损失+新股投资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资金利息”公式计算。

 

公告中所指出的一级市场适格投资者指的是一级市场新股投资损失赔付的适格投资者,这些投资者主要包括:


1、在欣泰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申购新股(包括欣泰电气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股份和符合公开发售条件的股东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售的股份);


2、在欣泰电气股票上市后卖出欣泰电气新股或仍持有欣泰电气新股而存在亏损的投资者。

 

二级市场赔付方案:

 

二级市场适格投资者如仍持有属于赔付范围的欣泰电气股票,先按欣泰电气股票暂停上市收盘价计算首次赔付金额;在欣泰电气股票退市后,按适格投资者在退市整理期的实际卖出价格或欣泰电气股票退市价格计算二次赔付金额。


赔付金额按照“赔付金额=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资金利息 ”的公式计算。

 

那二级市场损失赔付的适格投资者主要指的又是哪些人呢?根据公告,欣泰电气股票上市后,投资者对欣泰电气股票的交易具备如下情形之一的,则为二级市场损失赔付的适格投资者。


1、自欣泰电气股票上市之日起至2015年11 月26 日期间买入欣泰电气股票,且在2015年11 月27 日及以后因卖出欣泰电气股票或者因持续持有欣泰电气股票至退市,扣减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后仍存在投资差额损失的;


2、自2015年11 月27 日起至2015 年12 月10 日期间买入欣泰电气股票,且在2015 年12 月11日及以后因卖出欣泰电气股票或者因持续持有欣泰电气股票至退市,扣减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后仍存在投资差额损失的。

 

兴业证券副总裁、首席风险官夏锦良表示,将2015年11月27日和12月10日作为赔付关键时间的原因在于,这两个时间点公告的信息对虚假陈述事实进行了充分披露和充分更正,涵盖中国证监会对欣泰电气所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中所认定的欣泰电气虚假陈述行为。


这些人不在先行赔付范围之列


如上所述,作为欣泰电气上市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兴业证券此次出资5.5亿元设立“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先行赔付专项基金”适用于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适格投资者的赔付,以下这些人并不在赔付之列:


一级市场方面,欣泰电气欺诈发行事件责任方和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欣泰电气股份的股东,及前述主体的关联人,不属于先行赔付对象。


二级市场方面,欣泰电气欺诈发行事件责任方和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欣泰电气股份的股东,及前述主体的关联人,不属于先行赔付对象;欣泰电气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买入欣泰电气股票,不属于先行赔付对象;因政策性增持买入欣泰电气股票的,不属于先行赔付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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