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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能判他们死刑了!2017年1月1日起

2017-01-12 每日政商内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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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拐卖儿童的悲惨世界


被拐儿童的悲惨世界是我们无法想象的,运气好的被收养为人子,运气不好的被卖给黑厂当童工,永无天日



又或者被非法组织挖去双眼,摘除器官,打致残疾,然后扔到街上去乞讨,还有些被卖去当雏妓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下面这条消息一出,简直大快人心



2017年1月1日起

"偷盗婴幼儿"情节特别严重的,

将被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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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拐儿童数字触目惊心(保守估计):现在国内每年走丢、被拐的小孩,平均高达30万,全球达120万,触目惊心的数字背后是多少个家庭无尽的悲剧。


2016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明确规定,对婴幼儿采取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其脱离监护人或者看护人的,视为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偷盗婴幼儿"——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该司法解释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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