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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获准在我市执业
近日,经广东省司法厅审核批准,澳门执业律师江雪梅在我市广东巨信律师事务所执业,成为首位获准在我市执业的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标志着我市在深入推进“侨都赋能”工程,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融合发展方面取得了新突破。
江雪梅律师此前是德和衡(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澳门方派驻律师,在联营所内只能为涉港澳或跨境案件提供港澳地区法律建议,处理部分非诉业务,即提供适用香港、澳门或外国法律的法律事务。而获得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证书后,将可从事适用内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务,即可以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办理适用内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诉讼案件及部分民商事非诉讼法律事务,服务性质和执业范围有了质的改变。
在得知自己是江门市首位获准执业的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后,江雪梅律师感到“非常荣幸”。表示今后会继续努力,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推动大湾区法律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为内地居民及居住于内地的港澳人士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城市之一,江门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港澳律师在江执业试点工作,发布申请工作指引,倡议江门本地11家律师事务所积极推出具备侨乡特色的港澳律师人才引进政策,全方位为港澳律师在我市生活、执业给予协助与支持,推动我市湾区法治建设融合发展实现突破。接下来,市司法局将继续紧扣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目标和方向,进一步优化港澳律师在江门执业的措施环境,吸纳更多港澳律师人才来江门执业,增加江门律师与港澳律师的融通合作,稳步提升江门涉外法律服务水平,加快推进“侨都赋能”和“人才倍增”工程,助推侨都江门打造涉外法律服务新高地,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来源、撰稿:律师工作管理科
编辑:刘清怡
校对:刘清华
审批:彭高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