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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辆次罚10000元!针对超载源头企业!山西治超将有新变化
近日,山西省司法厅对《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截止为2023年4月10日。在超限超载源头治理方面,源头单位违反规定将给予每辆次一万元罚款。以下是相关条例:
第五十二条 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
(二)为无牌无证、证照不全、非法改装的车辆装载、配载;
(三)为超限超载的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每辆次一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并移送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由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查封经营场所,由相关部门对货物运输源头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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