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石成桥│黄梅人 黄梅事(28)

本编委 蕲黄文学 2022-12-28

     记录生活点滴,收集天下美文。展示文字之美,弘扬汉语文化。不限地域,不限题材和体裁,长期面向全球征稿。微信公众号“黄梅文教”,诚邀您赐稿!

【作者简介】       石成桥,生于1954年11月4日,高中毕业,黄梅县原陆路运输总公司退休职工,家住黄梅镇周岭社区五组。

 民声专访:户籍员一错再错引发热议


(一)

今年4月下旬,朱女士为了小儿子中考,特地到某乡镇派出所重新办新户口本。更换新户口本时朱女士特地说明,户主公公已去世十多年,建议将丈夫改为户主。户籍员不同意,硬要将婆婆改为户主,朱女士不在意,随便吧。


新户口本打印好后,朱女士翻开一看大吃一惊,称呼全变了,媳妇变成女儿,大孙子也改成儿子。小儿子户口不见了,这怎么搞呢?


朱女士当面质问,户籍员说:小儿子的户口过段时间再帮你上,现在离中考还有好几个月。


朱女士说:我今天是为小儿子户口而来的。


户籍员说:反正今天是上不了户口。


朱女士急了,连忙打电话叫来好几个亲戚助威,大吵大闹。这时派出所几位领导出来调解,所长当面承诺,由于网络问题,三天之内负责把户口办好。

(二)

6月上旬,何女士母亲去世有十多天,还有八个月的农保费未领,那天她到银行去领钱,银行工作人员告诉她现在有规定,先注销户口,才可以领钱。


当天下午,何女士和弟弟一起来到派出所。因弟弟未戴口罩未进营业厅,在外面等候。何女士将母亲身份证,弟弟身份证户口本,还有母亲火化证明发票,一起交给户籍员,并说明来意。


正在办理中何女士突然发现户籍员用剪刀在剪弟弟的身份证。


何女士大声质问:你怎么剪我弟弟身份证呢?


说时迟那时快身份证已剪断。


何女士大怒:你是哪来的鬼东西,又是面子搞来混饭吃的鬼东西,那就做不到一点得事。


结果是何女士母亲户口没有注销,相反把弟弟户口注销了。


本来何女士是信佛教的,非常注重禁忌,她脸都气红了,大吵大闹,硬要户籍员赔钱帮弟弟消灾。所领导出面进行调解,耐心地做了说服工作;当天不能上户口,答应第二天把弟弟户口上好,另由户籍员出9元钱帮弟弟消灾。


(三)

事情发生后,引起人们热议,他们对户籍员多加评论,都认为户籍员未受专业知识培训,业务水平太差,不适合此项工作,所犯的差错太低级太离谱。


我曾经也发生类似情况,2010年8月到派出所换新户口本,我当时没注意,回家后才发现老婆年轻四岁,我问了一些人,他们都说年轻四岁出外打工还好找事。


过了一段时间我和几个朋友谈起此事,他们都认为年轻四岁今后办退休就是个大问题。他们一提醒我觉得这是个事,三个月后到派出所找户籍员办理。


他说:改年龄要找指导员签字才行。


我去找指导员签字,他板着脸说:改年龄你说得轻巧了,你这是开国际玩笑,国家发生重大案件,谁能承担这个责任。他拒签字。


我又去找所长,说明情况,所长同意,叫我去找指导员“就说是我叫他签字”。


我又去找指导员,我说“所长叫你签字“。


指导员眼睛一瞪:“所长还大子我?!”


后来我又到户政科找科长,科长说改年龄是一个很严格而规范的事,要有足够的证明才行,“你可以把家谱拿来证明”。


当时我找不到家谱,过了好几天,在家翻箱倒柜,最后好不容易把老户口本找到了,在铁的事实面前指导员才签字,不然我真的就这样放弃了。

链接:石成桥│黄梅人 黄梅事(27)

声明:

1、欢迎转发分享。未经本微信公众号后台许可,严禁以任何形式转载,违者必究。

2、广告为腾讯微信公众平台系统自动加入,各位可随意点击。

3、本文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微信公众号立场。

4、本微信公众号所发表的内容均来自作者投稿、读者荐稿或已公开的网络资源,如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名誉权),请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5、本微信公众号已入驻百家号、头条号、企鹅号、搜狐号、网易号、大鱼号等平台,您的原创文章将全网发布。

征稿启事

本微信公众号是由一群作家和文学爱好者主办,以发表原创作品为主的公益性平台,长期面向全球征集各类文章、书画、摄影等作品,要求原创首发,不限题材和体裁,文责自负。 投稿时请将文章、配图(如有)、作者简介(可附相片)等在同一封邮件内发送。请勿一稿多投。所有投稿,视作作者独家授权本微信公众号(“黄梅文教”)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发表、出版等);如被其他媒体采用,该媒体应给作者相应稿费。编委会将视情况择优结集出书。投稿后,请关注本微信公众号,添加主编微信,以便及时沟通。

【投稿邮箱】1655281212@qq.com

     (如无特殊情况,只接受电子邮件投稿。)

【稿酬说明】本微信公众号无任何经费来源,为了鼓励作者,特制定以下规则,聊表心意。

文章发表后24小时以内,读者留言2条及2条以上:阅读数达到500,赞赏金额的70%为作者稿酬;阅读数达到700,赞赏金额的80%为作者稿酬;阅读数达到900,赞赏金额的90%为作者稿酬;阅读数达到2000,赞赏金全额归作者所有;阅读数超过5000,视具体情况另行奖励。请关注本微信公众号,联系小编,以便编委会在每月15日前发放上月稿酬,逾期一周不领取者视为主动放弃。欢迎大家踊跃投稿、荐稿和爆料!

为防失联,请关注本公众号,添加主编微信。由于微信修改了推送规则,没有经常留言或点“在看”的,会逐渐收不到推送。如果您还想每天看到我们的推送,请将“黄梅文教”加为星标或每次看完后点“在看”,谢谢!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